时间:2022-12-17 14:19:38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检察日报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帮信”案时,收到犯罪嫌疑人发出的求救信,称自己也是受害者,恳请检察官帮助追回被同伙骗走的10万元。
2021年7月,犯罪嫌疑人王某、马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王淑玲意外地收到王某的求助信,称自己被同伙马某骗走了10万元,并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希望检察官帮他追回这笔钱。
原来,王某从马某等人手中收购多张银行卡,并将这些银行卡以及配套的手机卡用锡纸包装好,藏在小电器里,再通过快递邮寄给自己的上线,从中赚取差价。上线告诉王某,这些银行卡用于网络博彩,都是“不干净”的钱。明知违法,王某仍然陆续从马某等人手中收购银行卡20多张,获利3.2万余元。很快,王某、马某等人的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察觉,2021年4月的一天,马某告诉王某,他的几个下线被警察抓了,需要拿钱“运作”,不然谁都跑不了。王某便抵押了自己的汽车,凑了10万元交给马某“捞人”。可是,就在王某忐忑不安地等待马某“运作”的时候,马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王某几天之后也被警方抓获。
王淑玲提审王某时了解到上述情况,本着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深入挖掘并查证案件事实真相。她通过调取案卷材料并询问相关当事人得知,马某主要将10万元用于请律师,便耐心地向马某释法说理,劝其尽快将钱退还给王某。
2022年1月10日,马某将10万元全部归还给了王某家属。得知此事,王某表示一定吸取教训,努力改过自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