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10:35:08来源:法律常识
撞坏道路护栏不能一走了之
12月7日7时许,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该县城区某路口时,发现道路隔离栏被毁,道路上还散落石头和泥巴等杂物,似乎发生过道路交通事故,便立即调查了解情况。
经民警调查,7日凌晨,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该路段时撞上道路中央护栏,并与一辆小型货车发生碰撞。事发后,肇事小车驾驶人没有报警,与货车驾驶人自行协商后即离开现场。
民警很快找到肇事车辆和驾驶人王某,次日上午11时,王某来到巴马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王某称,当晚开车行至事发路段时,由于比较疲劳,加上车速过快,导致车辆失控撞坏护栏,还撞上一辆小型货车。
该事故造成两车及护栏损坏,所幸没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王某叫了一辆拖车拖走自己的汽车,便离开了现场。
民警调查后认定,王某存在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大货车超速行驶
撞坏高速公路施工“水马”
12月13日8时许,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三大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在G75兰海高速关西村路段,一辆大货车撞坏该路段的“水马”围栏,请求出警。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发现该施工路段摆放的“水马”围栏被一辆大货车撞得东倒西歪,部分已经完全粉碎。
民警立即做好现场防护措施,并组织该路段施工人员重新摆放“水马”围栏,防止二次事故。
经调查,事发时大货车司机王某驾车速度过快,发现“水马”围栏时刹不住车,又不敢急打方向,只能径直撞上去,造成多个围栏损坏。
交警认定,驾驶人王某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并赔付相应的物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