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认账怎么起诉,借钱不还不认账的人怎么对付

时间:2022-09-25 10:43:06来源:法律常识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近日,西宁市文亭巷社区的居民王先生反映,朋友借他的钱已经有3年了,一直以各种借口拖着不还,到最后连借钱的事都不承认。希望通过晚报《法在身边》栏目了解一下,他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据王先生讲,2017年7月份的时候,朋友张先生给他打电话,称自己因开商铺资金周转困难,想从王先生处借几万元钱。因两人平时关系不错,王先生也知道朋友确实刚刚开了一间小百货部,经两人协商,王先生同意借给朋友5万元钱。给朋友借钱的时候,在场的还有其他两位朋友,想着有朋友作证,王先生也没要求张先生给自己出具借条,双方口头约定借款时限为两年,到期张先生只需支付本金,不需支付利息。

2019年7月份,王先生看着还钱的时限到了,自己也因家中装修需要钱,便联系张先生商量还钱的事。当时对方满口答应会尽快筹钱还给王先生,并在7月底还了王先生1万元钱,承诺剩余的钱会在8月底筹齐后一次性偿还。但从8月中旬开始,王先生再给对方打电话时,对方要么不接,要么接通后不说话,到最后对方的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王先生通过其他朋友找到了张先生,而张先生却以当时没有写借条为由拒绝偿还剩余的钱。多次协商无果,王先生只好找来当时在场的两位朋友作证,可张先生还是以“空口无凭”为由,不但拒不还钱到最后连借钱的事都不承认了。

青海延辉律师事务所管委会祁律师认为:合同双方均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义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如发生拒不返还的情况,出借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出借一方需向法庭举证证明有借款关系存在,提交例如借条、转款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如果提供不了就有可能承担因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建议王先生整理短信、微信记录等证据材料,也可以要求证人出庭证明借款关系成立。晚报在此提醒广大读者,借款有风险,需留好借条、转款凭证等证据。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