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7 18:37:08来源:法律常识
大众网·海报新闻11月16日讯(见习记者 胡明)15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淄博市工伤保险市外转诊指定医院的通知》,根据《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字[2014]88号)有关要求,将淄博市工伤保险市外转诊指定医院调整为13家。
据悉,此次调整的13家医院分别为淄博市第一医院、淄博市中心医院、北大医疗鲁中医院、淄博市中医医院、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60医院(淄博院区)、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淄博市第六人民医院)、淄博世博高新医院、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淄博市临淄区人民医院、桓台县人民医院、沂源县人民医院、高青县人民医院。
在通知中提到,各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工伤职工就医跟踪管理以及对医院的协议监管;工伤协议转诊医院要严格转诊条件,为工伤职工提供准确高效的医疗服务;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要履行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外转诊指定医疗机构的通知》(淄社险发[2016]33号)文件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