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13:49:04来源:法律常识
直播日照7月26日讯 醉酒驾驶,害人害己,这个浅显的道理,大多数人都知道,可偏偏就是有人当做耳旁风。男子李某因醉驾被取保侯审,结果他不仅不思悔改,还在取保侯审期间再次醉驾被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而这两次醉驾时间相隔还不足三个月。
近期,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查处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通过流动巡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实行逢车必查、嫌疑必检,夜查酒驾,严查严打酒驾违法犯罪行为。
五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管理科民警于善祥说,2021年6月14日晚,他们在城区育才路西段查处酒驾时,发现一六十多岁男子驾驶一无号牌摩托车,涉嫌酒驾。
该男子驾驶的白色无牌摩托车上还载着一位女乘客,民警要对驾车男子进行酒精检测时,女乘客上前阻挡,并声称是她驾驶的摩托车,这越发引起民警的怀疑,就对驾车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初步检查为醉酒驾驶,后经抽血检测并送日照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该男子李某涉嫌危险驾驶。
驾驶人李某已构成醉驾并涉嫌危险驾驶,依法应当对他刑事拘留,在核实个人身份信息时,民警发现,李某竟然已经不是第一次醉驾被抓了。
原来,2021年3月13日下午两点左右,李某在朋友处喝了不少白酒,当他骑摩托车行驶至城区五莲山路路段时,被开展酒驾查处行动的民警拦停检查,经对他进行呼出气体酒精检测,李某的酒精浓度检测值为99mg/100ml,民警随后又依法将他带到五莲县人民医院抽血检测,经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检验,李某静脉血乙醇含量为137.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五莲县公安局对李某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结果仅仅二个多月的时间,李某又因醉驾再次被查处。
“不到三个月内两回,确实也不应该。骑摩托车确实也不应该喝那么多酒,我自己也觉得不对,再以后也不骑摩托车了,也不喝酒了,骑电动车也不喝酒。”李某说,通过这次的教训,确实他也很后悔。
于善祥说,这是李某在不到三个月内第二次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日照广播电视台融媒体记者:媛媛 弘强 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