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12:59:20来源:法律常识
7月31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作为主讲人,在央视CCTV12《法律讲堂》社会与法制频道录制的《假出轨 真悲剧》节目播出后,受到了广大观众的喜爱与好评。
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法律讲堂》(生活版)是服务百姓生活的普法栏目,主要通过专家主题讲座加背景简介的形式,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精神。
周旭亮律师在接到节目组邀请后,从上千份判决书中,精挑细选出贴近生活、贴近百姓的真实案例,几经易稿,多次试讲,经过反复推敲,以最认真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节目录制中,受到央视《法律讲堂》栏目导演及制片人的一片赞誉。
【案情概述】
张慧与郭伟两人相识于大学校园,一见钟情爱上彼此,最终有情人修成正果,毕业后双双步入婚姻殿堂,并且在婚后不久,有了他们的爱情结晶--女儿诞生,而张慧为了照料家庭,也辞去工作,做起了全职太太。
按说,这本是幸福的一家三口,不料他们的婚姻没有逃过七年之痒的命运,郭伟厌倦了妻子游手好闲,不甘于生活的寂寞,竟然与下属搞起了婚外情。张慧得知后欲挽回出轨的丈夫,竟然自导自演一场好戏,让健身房的教练王建国假扮自己的情人,激起丈夫郭伟的醋意。
不料出轨后的郭伟借机向张慧提离婚,而假扮情人的王建国却动了真情,要娶张慧为妻。人生如戏,没想到电视荧屏上的“狗血剧情”却出现在了生活中。张慧毕竟和郭伟相识于大学校园,有了女儿,就是为了孩子,也不能随便结束这段婚姻,就拒绝了王建国的求婚。
没想到这一拒绝不当紧,王建国竟然起了杀心,在张慧的家中,竟然拿起菜刀欲与张慧同归于尽,还好小区的保安及时赶到,发动邻居报警救下了两人的性命。
随后,王建国和张慧两人伤势痊愈后,检察院就以王建国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法庭上,王建国拒不承认自己故意杀人,辩称张慧并没死,伤势也不重,因此他的行为应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那么,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到底有何不同?王建国应判何罪呢?
【案情分析】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而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观上只想伤害他人使其健康受到损害,并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
对被害人的死亡,属于过失。而故意杀人罪,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是一致的。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剥夺他人的生命,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只不过,故意杀人罪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某种原因,并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因此,区别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未遂)罪,不能单纯地只看行为结果。如果行为人主观目的是剥夺他人生命,虽然没有发生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也不能认为是故意伤害罪,而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罪。
本案中,王建国因情感纠纷,用刀猛砍张慧的背部,被发现后仍不及时住手,有要致张慧死亡的故意。张慧是因被他人及时解救才保住了性命,并非王建国主观上手下留情。
因此,王建国事实上已经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成立。最终,法院判决王建国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接到判决,王建国痛不欲生,后悔当初答应配合张慧演“假出轨”的戏,更后悔因为贪心张慧离婚后的财产而爱上张慧,以至于因爱生恨,铸成了大错,毁掉了自己的后半生。
张慧经过这次死里逃生,终于看开了,感情不能强求,自己不爱王建国,王建国不甘心做出了蠢事,而丈夫已另有所爱,她再继续纠缠,又会有什么好结果呢?
出院后,张慧第一时间跟丈夫办理了离婚,然后带着女儿回了老家。张慧家人得知情况后,纷纷谴责郭伟没良心不负责任,还到郭伟单位吵闹。
单位为维护声誉,不得不将郭伟和其情人王曼丽双双辞退。郭伟丢了工作心有不甘,为寻求心理补偿,向王曼丽求婚。可让他没想到的是,王曼丽却因为郭伟没了高收入工作拒绝了,不久还向其提出了分手。
郭伟悔不当初,整日里借酒消愁。一场婚外情让他丢了工作,毁了家庭,代价十分沉重。
婚姻出现危机,夫妻双方应该坦诚相对,而不是猜疑,因为猜疑只会将危机放大。
另外,面对情感危机,切忌胡乱行事,本案中张慧本想通过“假出轨”让丈夫回心转意,结果却事与愿违,丈夫坚决地提出了离婚。而“假出轨”还让张慧和王建国生出了感情问题,结果引发了血案,教训惨痛,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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