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16:48:03来源:法律常识
热点深读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建议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消息一出,立即再次引发网友热议,为什么说再次引发热议呢?因为朱列玉去年也提出“取消醉驾入刑”的议案。
喝多少酒算醉驾呢?
醉驾入刑第一次出现在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将它归入了“危险驾驶罪”之列。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每100毫升血液的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就构成醉酒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为何建议取消醉驾入刑?
朱列玉表示,醉驾入刑以来,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案件数量仍在攀升,目前已高居刑事案件数量首位。因此将醉酒驾驶行为纳入犯罪范围并没有起到有效遏制此类行为的效果,现实已偏离“醉驾入刑”的初衷。
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并不意味着对醉驾不予追究,朱列玉解释,应当完善公安机关对酒驾、醉驾行为作出行政拘留、罚款以及暂扣和吊销驾驶执照等行政处罚措施的规定,以起到与刑法相近的社会效果。取消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可让法律多一份人情和温度,也可以极大地降低犯罪率,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朱列玉还认为,醉驾行为本身的危害性与刑罚处罚带来的后果不成比例,不符合《刑法》关于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醉驾被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后,除了需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将面临一系列附带的不利后果。
如会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职人员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特定从业者如律师、医师等的执业资格被吊销。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仅自己的就业权将受到严格限制,其子女在报考公务员、警校、军校或在安排关键、重要工作岗位时,难以通过审核。
看看这些醉驾的惨痛教训
先且不论朱列玉代表的这个建议是否合理,我们先来看看醉驾带来的伤痛案例。
2月8日凌晨45分左右,大连公安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鹤大高速十里岗南站开展交通安全整治过程中,查获一名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经现场酒精呼气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2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于是民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强制抽血检验。在前往医院抽血的路上,该驾驶员在酒精作用下还比较兴奋,一路上唠个不停,对自己第一次酒后开车、第一次被交警查到还挺感慨。在抽血检验过程中,民警用手机拍照取证,沙某某看见照相就举起左手,打出“V”型手势,对醉驾后果似乎一无所知。在场的民警和医院的护士都感慨了,这酒喝了多少啊?
可以说,大连的这个醉驾案例应该感谢交警的检查,因为只是丑态百出,还没有造成严重恶果,每年被醉驾行为夺走的无辜性命又何止一二。
2月20日,贵州贵阳,一辆小轿车冲入公交车站,一名正在候车的女子被撞身亡,经过交警初步调查,肇事者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当这起事故的视频在网络上曝光后,大家都很心疼身亡的女子,凭什么让一个乖乖等车的小姑娘因为你酒后驾车的行为而失去生命?
再看一起路人皆知的案例——河南商丘玛莎拉蒂醉驾致死案。谭某与朋友在聚餐饮酒后,驾驶一辆玛莎拉蒂剐蹭多辆车辆后逃逸,与路口等红灯的一台宝马车发生追尾,造成宝马车内两死一伤。最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主犯谭某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无期,从犯刘某涛、张某渠因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获刑3年,缓期3年执行。
大家对此建议怎么看?
就“取消醉驾入刑”来说,虽然不乏支持者,但反对的声音显然占了压倒性多数。
朱列玉代表建议取消醉驾入刑的第一个理由是,自2011年醉驾首次写入刑法后,至2020年,全国法院审结“醉驾”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总数升至28.9万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25.9%,危险驾驶罪已高居刑事案件数量首位。对此,朱列玉认为,将醉酒驾驶行为纳入犯罪范围并没有起到有效遏制此类行为的效果,现实已偏离了“醉驾入刑”的初衷。
这恐怕是对数据的误读。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醉驾犯罪案件不等于实际的醉驾数量,醉驾入刑后,相关犯罪案件不降反升,只是说明在加大查处力度的情况下,醉驾被曝光、被看见得多了,而不是醉驾的人多了。反向思考一下,假如现在就取消醉驾入刑,会发生什么?当然,犯罪案件的数量瞬间会降为零,但醉驾的人肯定会报复性反弹。事实上,代价如此之高,仍然还有人不惮以身试法,恰恰说明醉驾入刑的必要性。
醉驾入刑,确实会给犯罪行为人带来很大的影响,坐牢、失业,犯罪纪录列入个人征信,影响伴随一生。也正因为如此,醉驾型危险驾驶罪也在不断细化,对少数特殊情形予以区别对待。比如浙江、上海等地就规定,移动停车位型、救护患者型、并未驶离型等6种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就“醉驾是否应当取消入刑”,数位律师均表示,醉驾问题需要着重讨论的并非单一的是否入刑这一个标准,以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自醉驾入刑后,一定程度上对饮酒文化有遏制的作用,权衡利弊来看,此时还不是取消醉驾入刑最恰当的时机。
写在后面
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酒驾醉驾引发了1525起交通事故,造成1674人死亡。这些死亡人员的背后,是一个个家庭的悲剧。对醉驾者而言,失去的只是工作和前途,而对于别人而言,失去的可能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