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5 21:16:05来源:法律常识
据上海市商务委介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促消费相关政策实施,加快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补,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发放“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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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本次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以“爱购上海”为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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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安排
在2022年8月至11月期间分三轮发放。
第一轮消费者报名时间8月20日00:00至8月22日24:00,消费券发放时间为8月26日,消费券使用有效期20天。
第二轮、第三轮将于9月下旬、10月下旬开始报名,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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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
共投入市级财政资金10亿元,第一轮投入2亿元,第二轮投入5亿元,第三轮投入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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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范围
(一)发放对象
年满18周岁的在沪消费者,即消费者参与活动报名时使用设备的地理位置实时定位在上海市。
(二)发放形式和渠道
“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云闪付三个平台发放。采取“在线报名、摇号中签”方式发放。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消费券发放平台手机应用程序(APP)进行报名。每人每轮可报名一次。若在多平台重复报名,以最早报名的信息为准。报名结束后,在公证机构监督下,通过摇号方式随机产生中签名单,消费券将自动发放至中签消费者报名时所使用的平台账户中。
(三)使用范围
“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零售、餐饮和文旅行业的商户,具体名单8月24日起可在消费券发放平台手机应用程序(APP)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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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规则
(一)券面额度
第一轮发放的“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券包价值100元,共包含3张消费券,分别为1张消费满100元以上抵50元券和2张消费满50元以上抵25元券。后续发放的电子消费券券面额度根据具体情况作动态调整。
(二)使用规则
1.“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可与商户、电商平台各类优惠叠加使用。
2.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电子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兑现。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3.逾期未使用的“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将自动作废。
4.具体使用规则详见消费券发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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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由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文化旅游局作为主办单位,其他相关部门作为保障单位,统筹推进消费券发放、宣传、资金保障、市场监管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全城动员,提高“爱购上海”电子消费券活动知晓度和参与度。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组织动员全市从事零售、餐饮和文旅行业经营的商户参与消费券活动。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商品质量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软件作弊领券、消费券刷单套现等不法行为和商户虚标价格、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加强入选平台企业消费券发放、核销等行为的监管,存在不当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严格落实常态化下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做好活动安全保障工作。
转自:上海发布
来源: 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