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08:17:01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无锡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精心组织,以坚决有力的行动体现政治担当,以司法办案为抓手,高效、精准、有力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截至今年5月31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6件240人,起诉53件266人,其中涉恶38件171人,涉黑15件95人,主要集中在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罪名。办理了全国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全省首例运管领域涉恶集团案件。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总数位居全省前列。
一
完善工作机制 实现快捕快诉
在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无锡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群众期盼,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社会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剑指“套路贷”“行霸业霸”“黄赌毒”等重点领域,摸排攻坚,依法严惩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两级检察机关按照省院《关于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机制的意见》要求,注重机制建设,全面运用提前介入侦查、追捕、追诉等多种手段,着力提升办案效率,彰显检察机关“有黑扫黑、有恶扫恶、有乱治乱”的责任担当。
强化内外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无锡市两级检察院先后91次主动与法院、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统一标准,达成共识。同时,上下级院之间、侦捕诉之间实现案件信息实时共享,重大案件同步联动,确保专项斗争前后有序衔接,持续顺利推进。无锡市检察院、江阴市检察院、惠山区检察院、新吴区检察院等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对于在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出现争议的问题,通过“小课堂”、“公诉夜校”、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分析研究,统一司法认识,确保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强化捕诉合一、提前介入机制。无锡检察机关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集团及上级督办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落实捕前汇报、诉前汇报制度,确保抓住关键环节,找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切入点,对57件案件提前介入,提出补充侦查意见52次。如在办理周某峰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时,江阴市检察院办案小组两次牵头介入侦查,围绕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时间、组织架构、成员参与程度、获利来源及数额、非法影响等犯罪要件提出意见。在捕诉合一、提前介入机制下,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时间普遍缩短为2至3日,审查起诉时间缩短,在20日内提起公诉的案件占四分之一。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需要一批素质能力过硬的“精兵强将”,检察机关强化了专业化的团队建设机制。全市成立17个黑恶势力案件专业化办案小组,每个办案小组由3-5名业务骨干组成。宜兴市检察院办案骨干汇总涉黑涉恶犯罪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指导性文件及权威解读,收集相关裁判要旨,编写了《扫黑除恶一本通》,被省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规定及规范性文件收录。
其中,结合“套路贷”案件无锡办理经验,协助省院制定《“套路贷”犯罪的认定标准和审查指引》,被省院编入《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重点问题的审查指引》,推动了类案高效统一办理。
二
落实司法责任 提升办案质量
无锡检察机关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首位,严把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严格执行黑恶势力犯罪认定标准,构成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构成的,一个也不凑数。如在江阴市检察院办理的马某某等5人涉恶案件中,主动召集公安、法院进行会商,最终将案件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锡山区检察院办理的5件涉恶案件逐步认定为涉黑案件,提升了指控的精准度,维护了司法公正。
坚持把法律监督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强化侦查监督,监督立案4件6人、纠正漏捕8件2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追诉3件3人(单位)。强化审判监督,依法纠正错误裁判,在锡山区检察院办理的方某、徐某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发现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冒名判刑,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惠山区检察院在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充分运用值班律师制度,保障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做好被害人的结案释法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毁伞破网”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部署之一,也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
无锡两级检察机关制定线索管理规定,尤其注重梳理“关系网”“保护伞”职务犯罪线索,对近年来已经办理的故意伤害、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多个类型的刑事案件、信访举报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全面核查,共排查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93条,采取不同工作策略保证线索的移送质量;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38条。江阴市检察院启动“毁伞专项年行动”,深化讯问排查、阅卷细查,坚持黑恶案件、公职人员犯罪案件回头看,注重个案查、串联查,保证摸排全面彻底,同时进一步完善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处置结果双向反馈工作机制。
对上级督办案件及首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组织模拟庭审演练,优化出庭预案。
对重大复杂涉黑涉恶案件,利用远程庭审指挥观摩系统开辟“第二庭审现场”,与出庭公诉人实时互动,全程指导,确保庭审质量。市检察院利用江阴市检察院办理的蔡某某等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组织开展远程观摩庭审,交流出庭公诉得失。两级院先后组织9场专题研讨活动,明晰各类型案件证据认定标准、法律适用原则。市检察院定期分析黑恶势力案件办理形势,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提供专业化指导。
积极推行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全覆盖制度,两级院领导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8件98人,出庭支持公诉6件36人,发挥出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
参与综合治理 拓展打击效果
无锡检察机关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坚持边打边治,实事求是提出检察建议,不断深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期待、新要求。
新吴区检察院在办理被告人王某松等9人寻衅滋事案时,查明王某松等人纠集黑车司机、出租车司机20余人,从2015年4月开始盘踞在机场6号出口,违规拉客,结伙驱赶外来司机,引发了多次群体性事件,严重扰乱了机场的交通运输管理秩序。而相关部门在维护机场交通运输管理秩序等方面存在疏漏,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为更好地维护机场旅客及出租车行业的合法利益、亮化我市窗口区域形象作出检察贡献。
宜兴市检察院在办理该市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过程中发现,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组织一批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多次采用借用他人身份登记或不登记的方式在中小旅馆、娱乐服务场所内开立房间,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容留他人吸毒、强奸等违法犯罪行为。今年3月15日,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从加强旅客实名登记检查、加强对旅馆业从业人员警示教育、加强对刑释等社会闲散人员及洗浴等重点场所的管控等三方面提出具体整改建议。
无锡检察机关对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和重大涉恶集团案件,认真分析犯罪形成的原因,查找社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截至目前,就公共场所管理、重点行业监督、重点人员管控,两级检察机关共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6份。由于建议切实可行,相关单位都高度重视,积极整改。
无锡检察机关还制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宣传攻势,拓展社会效应,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这次扫黑除恶斗争中来。畅通举报途径,在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放置举报宣传展板,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
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个案总结、类案分析、风险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防控社会风险提供参考。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4篇情况反映被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采用。
无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波涛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黑恶势力犯罪的认定标准,确保“一个都不放过、一个都不凑数”,发挥好检察机关的诉前主导作用,健全完善横向协作配合、纵向一体联动机制,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建设,推动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整体跃升;同时在“打财断血”上下功夫,切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实现对涉黑涉恶犯罪的精准打击、深度打击。无锡检察机关将继续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线索,在“打伞破网”中进一步彰显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同时,检察机关还将更加积极主动地深度参与综合治理,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产生的原因深度剖析,积极查找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综合性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在综合治理中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力量。
素材来源:无锡日报
转自:锡检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