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15:25:40来源:法律常识
4月25日至2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批准了2019年宁波市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市长裘东耀提请人事任命议案并作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红艺出席会议并讲话。
翁鲁敏、王建康、王建社、俞雷、李谦及王霞惠出席会议。卞吉安、陈炳荣和周招社、戎雪海及市监委、宁波海事法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修订后的《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回应群众关切,设定了覆盖生产、销售、登记、行驶等各环节的部门监管职责,强化了通行安全和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了“过罚相当、惩教结合”。修订后的《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按照行洪安全、生态安全并重原则,要求建立河道生态补水机制,并新增控制河道基本水面率等内容,进一步强化了“水岸同治”的源头管控和系统治理。这两个法规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沈敏为宁波市副市长,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余红艺在会议结束时要求人大行权履职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她指出,要突出“立法提速”,进一步做实开门立法。公开透明的立法进程,广泛有序的民众参与,是地方立法提高质量、提升效率的有效方法。要用足用好已有做法,积极探索新的途径和方式,建立健全意见收集反馈机制,凝聚各方共识、夯实民意基础。
要突出“监督提质”,进一步抓实调查研究。人大调研是法定职责,市县人大联动开展的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学前教育“两条例”执法检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都应把调查研究作为前提和基础,做到问题清单实、调研过程实、提出建议实、成果转化实。要突出“履职提效”,进一步谋实代表活动。将代表活动与推动落实“六争攻坚、三年攀高”“三服务”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重要立法任务、重点监督事项结合起来,为推进常委会年度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汇聚力量、作出贡献。
会议期间,还举行了水污染防治法制讲座。(记者吴向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