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01:58:05来源:法律常识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2022年的3月和5月,67岁的贵州女子杨某和47岁的潘某英因触犯重婚罪被贵州三穗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和拘役4个月。这两位来自贵州农村的女性,都因为家暴而逃离了上一段婚姻。但是,二人都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离家而走。20多年以后,她们因为重婚承担了刑责。(据8月10日红星新闻)
两位女性犯重婚罪的判决书(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重婚罪的法律定义,是指行为人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也按重婚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无论这两位女性之后是否再领结婚证,只要上一段婚姻关系没有解除,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构成了重婚罪,法院的判决的确有其法律依据。
但是,两位农妇20多年的平静生活被打破,成为戴罪之身。由于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足,她们既没有对丈夫的家暴行为报警处理,也没有依法终结上一段婚姻,彻底与家暴者划清界限,而是凭借自己的模糊认知,认为逃到另一个地方,就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以前在很多影视剧中,都有这样的场景,主人公遇到无法解决的困境,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抛下现有的一切,远走高飞。可见,对法律关系缺乏重视,疏于处理的情况,在基层可能并不罕见。
严格按法律条文作出的判决,之所以引来普通人同情,就是因为这两起重婚案件中的受害人,也是家暴的实施者,也正是他们的家暴行为,造成女性颠沛流离,命途多舛。大家难免会想,如果说两位女性需要为重婚罪付出代价的话,那么肆意使用暴力的家暴者,难道就因为时过境迁,不用付出任何代价了吗?
20多年前,社会还没有形成对家暴“零容忍”的共识,很多家暴行为都被视为“家务事”,女性不堪暴力虐待而出走,是所嫁非人的悲惨命运,也是法律保障缺失的结果。试想,如果当时有法律能够帮助她们,摆脱家暴,重启新生,或许她们会有完全不同的,更加幸福的人生,也无须在20多年后还要遭受牢狱之灾。
如今,悲剧已经造成,很多是非恩怨,随着时间的消磨,难以追溯。但与此同时,也不能放弃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初衷。在处罚之外,更应对这两名女性提供应有的法律援助,帮助她们了解法律知识,摆脱家暴阴霾,渡过眼前的难关,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这一案件也再次提出警示,对于家暴问题,不但个人不能一逃了之,法律和社会也不能有丝毫逃避,让更多被家暴者,走出隐秘的角落,合理合法地解除婚姻关系,给她们提供应有的救助和庇护,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妇联、公益组织乃至社会各界,都应该给予更多关注,并且有更多行之有效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