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0 20:11:53来源:法律常识
自大走访活动开展以来,全州两级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大走访活动与审判执行、法治宣传、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工作有机结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把安全稳定工作做实做细。
黔南中院:帮助355名职工领到拖欠工资180万元
3月25日,在都匀市杨柳街镇贵州福泰化工有限公司内,黔南中院正在监督指导破产管理人有序地将拖欠已久的工资款180万余元发放给355名员工。
据了解,贵州福泰化工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黔南中院依法受理该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一律师事务所作为该案的破产管理人。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了解到该案拖欠职工工资数额较大,人数较多,大部分职工为企业周边村民,企业停产后入不敷出。依法妥善处理职工债权,关系几百名职工切身利益,事关上百个家庭生产生活。为此,法院与破产管理人多次走访企业职工,多次组织职工座谈,通报案件审理情况、审理进度等,保证职工知情权。同时,法官精心指导破产管理人开展工作,积极清查债务人资产,调查职工债权并依法予以公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审理进度快速推进,从受理案件到破产管理人将财产依法变现处置,仅用了3个月时间,大大缩短了资产变现周期,提高资产变现率,最大程度保障了各方债权人的利益。
“企业破产了,本以为没有希望拿到工资了,感谢法官和破产管理人的辛勤付出,让我们得到拖欠已久的血汗钱。”发放现场,职工们纷纷表示对法官和破产管理人的感谢。
黔南中院近期已成功解决4个破产企业的职工工资问题,涉及430余人,发放拖欠工资款850万余元,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瓮安、平塘: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助力纠纷化解“加速度”
瓮安法院、平塘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让矛盾不成为纠纷、让纠纷不成为诉讼,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无讼村寨创建打下坚实基础。
4月2日,瓮安法院猴场人民法庭联合猴场镇青池村调解委员会,现场化解了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矛盾纠纷,并现场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据了解,2018年至2019年期间,瞿某在青池村开设茶山,雇佣当地群众进行茶叶采摘,拖欠60余名群众劳务工资6万余元。2022年部分群众在与瞿某多次协商无果后反映至青池村委会,正在该村驻村的法院干警梁正静接到问题反映后主动进行协调。经过多方努力,双方基本形成一致意见。
为确保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结果得到法律保障,青池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猴场人民法庭随即启动诉调对接机制,由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协议,法庭再根据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制作裁定书给各方当事人,赋予人民调解协议执行效力。4月2日当天,青池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院工作人员现场指导,62名群众与瞿某逐一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司法确认。半天时间,62名群众相继领到了民事裁定书,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法律保障。
3月17日,平塘法院“天眼”宁静区环境保护法庭用同样方式处理了一起涉及200余人、30余万元的群企纠纷,办案干警“开足马力”工作至凌晨12时许,在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所、综治办等各方努力下,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独山法院:巡回审理进乡村以案释法入民心
“县法院在我们寨子蔬菜基地开庭啦,据说是审理村民务工费的事,快走,我们都去看看。”村民莫大伯边走边吆喝。近日,独山法院基长人民法庭和上司人民法庭联合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到基长镇巡回审理了一起涉及50余名群众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并邀请基长镇、上司镇辖区部分人大代表,镇、村干部,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人民调解员、诉讼联络员以及群众代表旁听。
“第一次旁听庭审,庭审中法官的释法析理非常生动、直观,群众听得懂、记得住,更有利于今后我们在村里开展工作。”在场的一名驻村工作队员如是说。
庭审结束后,干警耐心询问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听取他们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并对参加活动的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人民调解员、诉讼联络员等进行专题培训,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解析部分典型案例的调处技巧,进一步强化基层调解组织的矛盾纠纷化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