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02:32:08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临江派出所接到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的报警,但是民警刚刚开始对案件进行侦查,受害人又匆匆赶来,不好意思地问是否能够将案件撤销。
前些日子,市民闫女士急匆匆地来到临江派出所称自己被骗了。民警了解情况后得知,5月5日中午,闫女士母亲的朋友初某通过微信向其母亲借钱,说过几天就还,还发了一个收款的二维码。因为闫女士的母亲不会操作,闫女士便用自己的手机帮母亲转了2200元钱给对方。然而过了半个多月,对方一直没有还钱。经联系,初某表示自己并未收到任何转账,当听说闫女士给自己转了2000多元后也紧张了起来,担心是有人冒充自己的名义骗钱。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民警给闫女士制作了询问笔录,收集证据,并及时立案。
正当民警积极对该案件开展侦查时,突然接到了闫女士的微信:“不好意思,这个我能撤回吗?我想起来这笔钱是怎么回事了。”此时,距离闫女士报案才过了短短三个小时。
随后,闫女士来到派出所讲明了事情的经过,原来闫女士报案回到家后,猛然间想起来当时初某说过不用转账了,正赶上工人来自己家中安装纱窗,她便给安装纱窗的工人通过微信支付了2200元纱窗钱,事后自己把两笔钱记混了,错将纱窗费用记成了给初某的借款。给民警提供的“嫌疑人”的微信交易截图都是自己发给安装纱窗的工人的。听到这里办案民警也是哭笑不得,闫女士更是不好意思:“这事儿闹的,差点儿把人安纱窗的当犯罪分子了。”
最终,办案民警按照规定进行了撤案处理。
丹东振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