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02:35:09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新县公安
为全力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春节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谐稳定,按照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张毅对节日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新县公安交警大队加大对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月12日,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致1人死亡的逃逸案,打击了交通违法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2月12日18时56分许,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令:在339省道千斤乡戴湾村路段,一辆小型轿车与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受重伤,肇事车辆已逃离现场。
人命关天,案情重大。接警后,交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受伤人员已被送往县人民医院,地上遗留有疑似车辆掉落的玻璃碎片,肇事车辆不知所踪。民警迅速将现场情况向分管副局长张涛汇报,副局长张涛立即组织交警大队技术人员赶赴现场了解警情,并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对任务进行分工部署。通过走访排查,收集影像资料、现场痕迹物证、查找确认车型,于当晚锁定肇事逃逸驾驶人为千斤乡大吴湾村邱某并抓获,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查,嫌疑人邱某于当晚18时56分许酒后驾驶肇事车辆京N8****在千斤乡戴湾村路段与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