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05:39:0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淄博高新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一名行人当场死亡,肇事者在车祸发生后驾车逃逸。淄博高新区交警大队连夜查询沿途路面监控锁定嫌疑人,目前,肇事者已归案。
8月25日0时35分,淄博高新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电话,一辆长途客车在中润大道与世纪路路口东侧撞了一个过马路的行人,并拖行30多米后逃逸。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被撞行人已经当场死亡。
据目击证人李某描述,当晚,他开着出租车看到这辆大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撞到了正在步行的行人,并将行人拖行了三四十米的距离,然后客车又行驶了一百多米停了下来,司机还下车查看了车况,但是,看了看自己的车后就开车跑了。
勘查完事故现场后,民警连夜查询沿途路面监控,采用技术手段,最终锁定逃逸车辆是车牌号为鲁CL***7的大型普通客车。民警立即通知车主到高新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8月25日03时30分许,肇事车辆鲁CL***7号大型普通客车及驾驶员张某来到高新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受调查。据驾驶员张某交代,鲁CL***7大客车是某公司班车,案发当晚,他正驾驶班车送公司下班的员工回家,行驶至中润大道与世纪路路口东侧时,由于深夜有些疲倦,所以没有注意到正在行走行人,然后撞到了他。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通讯员王紫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