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1 16:40:34来源:法律常识
在知天命之年,一位涉外商标律师决定执业到70岁。
作者 | 佟镶玉
编辑 | 瑞娜
1994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商标代理组织管理暂行办法》,对代理组织设立条件、指定或认可程序、业务范围等作了明确规定,这标志着我国商标代理制的正式确立。
这一年,庄严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获得国际法硕士学位,一脚迈入涉外法律领域。3年后,精通中英双语的她正式踏入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成为全国最早的几批涉外商标代理人和商标律师之一。
她也是全国为数不多的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执业,并熟悉涉内外诉讼、非诉商标法律事务的全能型涉外商标律师。
执业超过23年的她同时拥有多重头衔: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优秀知识产权律师TOP50、2019年度十佳商标律师。
难以想象,这位50岁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神采奕奕、待人热情,雷厉风行的状态丝毫不差而立之年的中青年。记者拜访之前,她正处理一个紧急客户的方案要求,而后又迅速安排同事接待记者一行,时间仓促,她来不及吃上一顿晚饭,而这已是她的工作常态,她仍旧热情洋溢地笑着,热爱她所从事的工作,期盼知识产权领域获得更好的发展。
庄严成长于军人家庭,父亲是我国早期的空军飞行员,母亲是军队的医务人员。庄严称,父亲教会她勤奋努力,做事追求极致完美,拒绝碌碌无为的平庸;母亲教会她心怀大志,终身学习。在良好的家庭背景与教育之下,庄严立志成为一名外交官,自幼学习英文。而踏入法律领域,乃至于涉外商标领域,或许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机缘巧合,却也是其终生不悔的热爱。
高考那年,庄严被调剂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1991年,庄严以370余分的高分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专业,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庄严选择了台湾法律事务咨询中心,成为一名涉台法律工作者。
但上世纪90年代末,两岸的交流相较于现今而言仍是较少的,诸多案件需交由大陆律师进行处理。无法接触完整的业务流程,仅处理个别环节业务,庄严认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外沿太窄,转而加入当时全国著名的拥有涉外代理权的四家商标专利代理机构之一,正式成为一名涉外商标代理人。
从进入涉外商标代理行业伊始,庄严承担了巨大的工作量,周六日加班成常态,勤奋努力的她也成为当年“出师最快”的商标代理人。仅5年时间,庄严便被破格提拔为合伙人,当年便获得了20万元股份分红,这在当时确实是一笔十分可观的收入。
在从事涉外商标代理工作的7年间,庄严始终用中、英双语处理业务,并获得了前往瑞士交流学习、出访法国、美国客户以及多次参加国际会议的机会,前景一片大好。但事实上,与商标相关的法律业务大抵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前端”商标申请注册等,一类是“后端”商标侵权维权诉讼等。在商标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涉外商标代理人,庄严处理的始终是“前端”工作。
不满足于此,庄严继而探索新的征程,先后在香港、中国大陆著名的律师事务所担任涉外商标诉讼律师、顾问、合伙人,现为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名有能力同时处理诉讼、非讼等全部涉外商标业务的全能型律师。
丰富的执业经历使得她的执业领域覆盖各类商标申请、异议、评审以及后续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诉讼;通过行政渠道反假冒、海关保护等涉内外各方面商标法律事务。此外,庄严已与全球8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当地律师合作,共同代理中国企业在海外法域的商标事务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事务。
“赶上了国内知识产权发展的列车,有幸目睹了一场长达数十年的发展之旅,不可不谓之幸运。”庄严欢快地笑称。
1993年2月22日,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需要,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商标法》作了九条修订,并颁布了《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修订后的《商标法》增加了对服务商标的注册和保护,完善了商标注册程序,加大了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1994年,我国加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一切正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但当时,商标领域的问题仍不可忽视。
上世纪90年代,我国的经济实力尚且处在发展过程中,企业数量较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弱,鲜少有企业申请注册海外商标。而通过与外所交流,庄严看到了国内外的差距。
1997年,第一批商标代理人通过了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庄严则在1998年成为了第二批通过考试的商标代理人。“那时的涉外商标代理大多是学外语的同学从事的工作,这意味着非专业的从业者正从事着专业度极高的工作,这并非一件好事。”庄严称。
彼时,诸多企业及商标代理人对于商标申请注册等前端事项的认知并不清晰。“商标申请注册,不就是填填表格吗?”庄严并不这样认为,她严谨认真地处理了其经手的每一件商标,在她看来,商标“前端”事务是法律事务而不是程序性事务,商标代理人应秉承律师视角、法律专业态度完成“前端”工作。
这种认真严谨的态度也使得其熟练掌握了商标“前端”各项实务。“不懂‘前端’便做不好‘后端’,仅仅只做‘后端’的诉讼业务亦可能面临案源困难的问题。”基于这样的考虑,庄严逐步实现了自己“一条龙”发展的专深路线。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决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将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一项关乎未来、兴国利民的战略由此开启了波澜壮阔的航程。
这一国家战略的提出,令庄严及一众法律人感到振奋。它表明,国家正逐步加强对知识产权发展的重视,亦体现了从国家层面出发的建设“知产强国”的决心。从原先的“三来一补”、制造大国、加工费低,到后来的品牌价值承载商誉,产生超值价值,再溢化为社会地位,这一可喜的变化是巨大的。
而庄严始终认为“国运”与个人息息相关,国家层面经济获得巨大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全面提高,于涉外律师而言,则是在处理相关业务时对外有信心,对内有制度。“那种油然而生的国家自豪感使得我们在处理业务时更有底气。”庄严称。
2016年,我国“十三五”规划提出,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连续多年世界第一,各地政府鼓励企业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国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技术水平日益先进,企业知产保护重视蔚然成风,庄严认为,这是每一位知识产权律师所喜闻乐见的。
而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多个司法解释,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等多个方面,这也使得庄严坚定地认为,知识产权是法律服务业的朝阳产业,其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与国际环境下,庄严更加热爱其所从事的行业,与数以百万计的知产人一起,她孜孜不倦地耕耘着知识产权这片沃土。
事实上,自1997年正式进入涉外商标领域,庄严至今已执业23年,代理了近200件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为数百家公司、企业和其他客户成功办理各种申请类、异议类、评审类商标法律事务,粗略估计数量约达5000件以上。
她为客户提供在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全方位保护其知识产权的整体战略,并就企业在中国遇到的商标及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工作,她对这一行业的热爱却又加一分。
如何形容23年的执业历程呢?
庄严称,生命是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工作的过程亦是个人成长、人格完善的过程,在数十年的工作历程中,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群,体验各式各样的事件,脚步迈过地球另一端的不同国家,在这期间,能力获得提升,品性得到历练,情商获得成长,这便是值得坚持走下去的路途。
“我是有一个小目标的,就是要执业到70岁,我不能让自己闲下来,做自己喜欢的事,看看它能发展到什么水平。”她一边笑着,一边坚定地说着。
如今已到知天命之年的她仍有几个念想——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切实解决客户的问题。在庄严服务的诸多客户中,安踏是长期客户之一,多年来,安踏饱受商标被抢注之苦。今年十月,在庄严与客户的不懈努力下,一件注册20年之久的抢注商标被成功无效,于企业而言,解决了一个“心头大患”,于庄严而言,切实解决了客户的问题,实现了自我价值。未来,庄严希望自己能够学以致用,学有所用,在事关客户重大利益的案件中发挥价值。
此外,庄严目前已有自己的团队,团队工作与个人工作不同,庄严希望自己多年的工作经历能够帮助“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年轻人,从专业能力,到人际交往,庄严称,自己愿意倾囊相授,帮助年轻人少走弯路。
“到退休时,我还是最棒的律师!”她充满斗志,且欢快地笑着,她的精神鼓舞着年轻的“后浪”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