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02:30:59来源:法律常识
南都记者从中国商标网获悉,在8月25日至9月22日期间,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33件图形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无效,申请人均为李小龙文化信息咨询(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就商标侵权一事,“真功夫”与李小龙团队已拉锯多年。南都此前报道,2019年12月26日,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在官方微博确认了该公司因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商标被美国公司Bruce Lee Enterprises,LLC起诉并遭巨额索赔一事。当日,南都记者向李小龙公司代理律师团队了解到,李小龙公司向真功夫公司提出了经济损失2.1亿的索赔要求。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最早于2005年2月开始进行“真功夫”商标申请,其中包含大量“李小龙形象”的图文商标,之后,真功夫品牌数次遭到商标侵权,品牌方也以原告身份发起维权诉讼。
多件商标被裁定无效
2019年12月5日,上海市二中院受理了Bruce Lee Enterprises,LLC(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诉上海真功夫快餐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原告以被告涉嫌共同侵犯著名影星李小龙肖像权益为由,诉请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告澄清、赔偿经济损失并支付因制止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合理费用。该案于今年8月25日开庭审理,被告之一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正是近日多件商标被裁定无效的涉事方。
南都记者从中国商标网获悉,在今年8月25日至9月22日期间,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真功夫”)申请的33件图形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无效,申请人均为李小龙文化信息咨询(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以《关于第5282844号图形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为例,申请人为李小龙文化信息咨询(上海)有限责任公司,被申请人为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人的主要申请理由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李香凝是李小龙女儿,申请人股东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为李小龙形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二者均为李小龙利害关系人。另外,争议商标使用了李小龙的经典形象作为商标,易使相关消费者误认为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与李小龙存在某种特定关联,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李小龙已是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争议商标与李小龙的肖像及经典动作几近相同,作为商标使用在核定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等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2001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综合考虑,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就多件商标被裁定无效一事,“真功夫”方面回应南都记者称,“详细信息以当时页面为主。”至于日后是否继续更换商标,对方表示“目前暂未收到公司通知。”
真功夫曾因遭商标侵权维权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向南都记者表示,他认为,李小龙女儿李香凝起诉“真功夫”案的法律博弈分两部分,一部分涉及侵犯李小龙肖像权等一般人格权纠纷的侵权诉讼纠纷,另一部分是商标的行政程序和行政诉讼,是对“真功夫”注册的李小龙形象图形商标提起的无效程序和后续的行政诉讼。
在他看来,上海二中院审的案子的焦点是侵犯肖像权,国家商标局裁定商标无效的焦点是商标侵犯肖像权,商标引发公众混淆的问题,这一问题归根结底也是使用李小龙的肖像才导致混淆。
南都记者从真功夫官网获悉,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1990年创立,直营店数量较多及规模较大,是中国具有影响力的快餐品牌之一。多年来,真功夫从发源地东莞开始,先后进驻广州、深圳、北京、上海、杭州、沈阳、天津、武汉、长沙、福州、郑州等57个城市,成为全国连锁发展的中式快餐企业之一。
南都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获悉,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04年成立,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值得一提的是,真功夫品牌也曾数次遭到商标侵权,品牌方也以原告身份发起维权诉讼。南都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告广西桂林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经法院审理,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变更企业名称及简称、赔偿经济损失6万元及合理开支1.5万元的诉讼请求,符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据南都此前报道,在一起因“真功夫”商标引发的纠纷中,真功夫餐饮公司因北京天创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天创时代公司”)在其开办的“中国加盟网”(www.jmw.com.cn)上,以“真功夫”名义对外发布招商广告信息,后以侵害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天创时代公司诉至法院,并索赔50万元。法院一审判决,天创时代公司需在其经营的“加盟网”首页连续72小时发布消除影响的声明,并赔偿真功夫公司5万元。天创时代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上诉,二审期间,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真功夫餐饮公司申请撤回起诉。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梁令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