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03:57:25来源:法律常识
父母只生育了他们俩兄弟,哥哥考虑到弟弟文化高就放弃了父亲的顶职,让弟弟去了上海落户,上海135平方米的房子也是父母的财产,父母过世后,两兄弟没有分割,一直给弟弟一家三口住着。哥哥婚姻受到挫折,五十八岁离婚了,女儿也不听话,顾自己跟妈妈走了,哥哥心里很寒,现在哥哥六十五岁了,一个人在柯桥农村,虽然房子还有三处,估计160平方米(弟弟也有继承权)因为他有糖尿病没有工作,所以经济自然有点紧,他咨询了方晓,方晓让他去上海,毕竟上海的房子值钱,他按照指点去了上海,弟弟虽说不肯也说些法院见的话,但是想想哥哥可怜,于是给哥哥银行卡上打了15万元,给了钱,说明什么问题,说明弟弟默认了上海的房子兄弟俩都是合法权益继承人,弟弟明白哥哥有一半财产可以得,也就是上海的房子,按照现在的价值来说,弟弟也可以得到600万元,因此方晓再次告诉哥哥以后困难需要钱还可以去弟弟那边要。咨询清楚再决定,有的放矢办事情,案例分析莫对号,看定有益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