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2 20:35:4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为“五华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线上调解,成功调解某银行昆明分行与大理州六个企业间的4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标的共计3.1亿余元。
该案立案前,五华法院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律师调解团队和昆明市银行业调解委员会已调解一个多月,未调解成功。立案后,立案庭法官继续开展调解工作,终于成功调解结案。
2021年,某银行昆明分行与大理州六家企业和两名自然人签署《最高额融资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动产浮动抵押合同》等合同,由其中几家企业分别担任借款人、担保人,借款数亿元。后因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借款面临无法收回的巨大风险,故该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决定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以收回贷款。
8月11日,五华法院立案庭收到该银行起诉大理州这6家企业和两名自然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书。鉴于双方对案件事实无太大争议,如果进入诉讼,势必产生更多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故在征询当事人同意后,五华法院将该4案委派至五华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一律师调解团队进行调解,同时,联系云南省银保监局银行业协会指导和协助调解。
在多方努力下,调解一直在进行。但一个月的调解期限届满,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案件最终按程序转立案。立案后,立案庭根据该案调解状况对案件进行研判后,决定继续开展调解工作。最终,案件在开庭前基本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开庭当天,因疫情防控需要且路途较远,部分企业负责人无法到达现场,故采用线上开庭的方式,各方统一调解意见后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和笔录,该4案成功调解。
下一步,五华法院将以昆明中院多元解纷诉调对接指导中心成立为契机,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继续加强多元解纷工作,探索更加便民高效的解纷方式,力争把更多纠纷化解于诉前。同时,继续加强涉企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探索更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解纷模式,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困难企业节约经济和时间成本,避免诉讼消耗,助力五华区营商环境建设。
中共昆明市五华区委政法委员会、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