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6 12:23:05来源:法律常识
社会保险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很重要,但有些劳动者因各种原因不愿缴纳社保,并与用人单位签署“放弃社保”协议。那这种放弃行为是否有效,若发生纠纷时,又该由谁担责呢?近日,西城法院民一庭法官刘洪宇受到cctv1《生活提示》栏目邀请,就劳动者放弃缴纳社保引发的纠纷进行普法。
近年发生的放弃缴纳社保的诸多案例中有以下几种常见纠纷:
劳动者书面承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后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如果发生工伤,公司能否以此为由不予认定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等损失又该由谁承担?下面我们通过案例来了解一下。
案例一
王某入职某房地产公司后,与公司约定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公司每月以现金形式向王某支付社保补贴。后王某以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法院最终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无权就此进行协商而免除。本案中,双方有关王某不参加社会保险的约定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因此,房地产公司除应向王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外,还应为王某补缴社会保险。
在这个案件中,王某在入职时双方约定以工资形式向王某发放社保补贴。根据王某工资条显示,房地产公司确实每月向王某支付了社保补贴。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呢?
法官说法
房地产公司在为王某补缴社会保险以后,有权向王某主张返还此前王某已经获得的社保补贴。
案例二
陈某入职某物业公司时书面承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后陈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被认定为工伤。陈某在向交通事故的侵权方主张交通事故赔偿后,向某物业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医药费、营养费、交通费及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书面承诺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后发生工伤产生医疗费等损失,此类纠纷也很常见。那这种情况费用该由谁承担呢?
法官说法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因第三人侵权而发生的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应由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本案中,陈某虽然声明放弃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其有权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认定工伤不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为前提。
法官提示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可以在向侵权方主张索赔的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对于侵权方已经赔偿的相关费用,用人单位不再重复支付。而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项目,仍应当由用人单位来支付。
社会保险是国家给我们的一项福利政策,可以确保我们在年老、生病、失业、生育、工伤的情况下有所保障,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依法缴纳社保。
供稿:西城法院
编辑:潘歆宇 徐建龙 汪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