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06:32:14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村民和农民工的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和野外用火法律意识,推进韶关市“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韶关市普法办、司法局、人力和资源保障局、总工会联合乐昌市普法办、司法局、长来镇人民政府到长来镇和村开展韶关市“善美之城·法治韶关”——“送法进乡村”活动。韶关市林业局、农业局、环保局、法律援助处和乐昌市公安局、检察院、安监局、消防大队参与了活动。长来镇及村干部、和村村民约150多人参与了活动。
在活动中,长来镇党委书记朱新玉同志代表镇党委、政府致辞,韶关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宋启龙同志参加了活动并讲话,乐昌市法律援助处刘仲华律师给参加活动的村干部和村民上《宪法修正案》和《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知识讲座。
在法律法规咨询中,律师、法律工作者就土地纠纷、劳动纠纷、法律援助、扫黑除恶和《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等宣传内容以及农村当前的热点法律问题为群众提供咨询与服务;参与单位的普法志愿者分别派发了禁毒法、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民法总则、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书籍和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共1500多份,发放宣传物品300余份,提供咨询50多人次。 通过此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高了当地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能力,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随后,市司法局与市普法办工作人员到乐昌市供电局进行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回头看”,并查看了普法档案资料。
来源:韶司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