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10:06:56来源:法律常识
“谢谢法律援助的同志!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赔偿金。”近日,年近七旬的受援人袁某专程来到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致谢。
2018年12月,袁某所骑电动车与高某驾驶小型客车相撞,致使袁某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无法认定双方责任。机动车主高某逃避责任,袁某方多次联系高某协商未果,只能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9年,袁某一纸诉状将高某及其保险公司诉至莲湖区人民法院,并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区法援中心立即为袁某指派了法律援助工作者。随后,承办人员认真了解分析案情,走访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2020年10月经过开庭审理,莲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支付袁某赔偿费用96908元。接到赔偿款的那一刻,袁某展露笑容,两年多的困扰终得以解决。
近年来,莲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以“惠民生 暖民心”为宗旨,推行援助律师“点援制”、重大疑难案件“会诊制”、法律援助条件“三不一放宽”等惠民政策。在劳动争议、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等案件处理中,不断深化“援调对接”工作模式,与区法院、总工会、人社局等单位形成高效协作机制,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架构辐射全区188个“网络+实体”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建立“15分钟法律援助便民圈”。2020年,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咨询829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48件。
华商报记者 于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