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4 20:36:56来源:法律常识
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包力
“源代码”“镜像”“管控系统”……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大量的专业术语,很多专利技术还处在尖端前沿,高度专业化的技术事实查明,对于大多数不具备专业技术背景的知识产权法官来说,准确快速把握各类理工技术要点、查明技术事实,存在很大困难。
那案子还怎么审下去?别担心,有技术调查官!在知识产权案件诉讼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是中央关于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的重要要求,也是深圳落实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清单的重要事项之一。
近日召开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对有效查明技术事实、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的积极作用,增强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为深圳打造保护知识产权标杆城市提供支撑。
为法官断案提供“技术翻译”
2021年8月31日,一宗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10时40分许,审判长兰诗文宣布“退庭”,接下来的技术比对环节由技术调查官蒋浩“主持”。
“现在当庭随机抽取一条进行技术比对。”蒋浩说完拿起一个经公证的装有涉侵权产品的包裹,从中抽出一条USB充电线,和原告、被告的代理律师一起对这条充电线的磁吸连接装置技术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现场制作笔录。
在技术比对环节,一台电脑、两个U盘和一个现场拆封的快递包裹(被诉侵权产品)摆放在法庭中央。这个包裹是一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的关键物证,由原告南山某高新企业从被告福田某贸易公司的网店买入,并经公证处封存。被告是否侵权,只要对两个汽车匹配软件的源代码进行比对便可揭晓。“被告是搞销售的,不懂技术,也没法提供源代码,”蒋浩说,他们便要求原告提供源代码,对电脑进行清洁性检查后,和双方当事人在法庭现场进行编译、比对。
双方当事人经过两次到庭比对后,蒋浩将比对情况撰写成技术比对意见书呈送该案主审法官参考。以前对代码“头都大了”的法官有了蒋浩的参谋,据此判定被告销售的汽车匹配软件构成侵权。双方当事人息诉服判,未提起上诉。
因蒋浩比对的技术事实、证据事实清楚,原告就汽车匹配软件侵权纠纷与同一被告提起的其他7起维权诉讼,后来在深圳知识产权法庭以调撤方式结案,大大节省了司法资源。
摆脱案件审理周期长困境
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是法律问题与技术问题交织,技术问题的判断直接关系到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
2019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人民法院在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中将施行技术调查官制度。2020年9月,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开始探索技术调查官工作,并制定了《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技术调查官工作手册》。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同时以附件形式印发了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明确要求“设立技术调查官”。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成为落实综合试点改革的重要任务。
2021年6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7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共二十七条,具体规定了技术调查官参与调查取证、勘验和保全以及参与庭审活动的具体流程和工作规范。此外,《指引》还特别规定了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通过技术咨询、专家陪审员、技术鉴定等技术事实查明来弥补技术调查官的专业局限。根据深圳审判实践的需要,《指引》扩大了技术调查官的工作职责,明确技术调查官可协助开展技术类案件的调解工作。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通过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在发明、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技术秘密等技术性较强的复杂案件的审理中,通过1+2+3模式,即“技术调查官”+“技术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和“外聘专家咨询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东审查协作中心”“专家意见”和“司法鉴定”,相互交叉佐证。依托多元技术查明机制,快速解决技术争议焦点,查明技术事实,从而摆脱了因司法鉴定周期长导致案件审理周期长的困境。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四级高级法官张苏柳告诉记者:“我们做过一个统计,2021年技术调查官参与审结的案件中,大多数是长期未结案件,这些案件的审理周期达450天,而这其中从技术调查官接收案件至案件审结仅有77天,这也说明技术调查官的加入提升了这类案件的审判效率。”
另外,技术调查官还可以在庭后协助法官修改裁判文书中关于技术事实的表述,使裁判文书更为准确,更具有公信力,从而促进不判息诉,发挥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营造尊重创新的氛围和法制化的营商环境。
以专业支持提升审判质效
近年来,涉及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不断出现,涉及知识产权领域前沿问题增多。记者了解到,2018年至2020年,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每年受理的技术类案件数量维持在2000件以上。其中,2020年新收专利等各类技术类案件4862件,同比增长73.9%。这些案件中的技术问题不仅复杂、细致,而且更新速度快、涉及范围广。即便是具有技术类学科背景的法官,也无法保证精通每个涉案领域。技术调查官制度的建立,对提升深圳知识产权法庭案件审判质效至关重要。
目前,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启用3名技术调查官,从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他们参与案件审理250次,出具初步比对意见书78份,参与证据保全、取证22次。对案件技术事实所提出的专业意见,采纳率超过90%。
技术调查官的参与,有效提升了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其中,深圳司法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准确查明认定技术事实等经验向全国推广。
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蒋筱熙最真切的感受,不仅是审案速度快了,对技术事实的查明也更自信了。她表示,技术调查官全链条参与案件的审理,帮助法官厘清技术事实的主线,再用外行能听懂的语言告知其他身份人员,起到了重要的桥梁作用。
审读:喻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