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6:17:25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对所持有的兰州市西固区体育服务中心债权(以下简称“债权”)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截止2019年9月20日,该债权本息合计11,369,280.53元,其中本金2,500,000.00元,接收利息756,853.66元,孳生利息8,112,426.87元。债务企业位于兰州市。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司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处置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本债权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3日。
联系人:李元 孙颢珈
联系电话:(86)0931-8615262 0931-8839507
电子邮件:liyuan-lz@coamc.com.cn; sunhaojia@coamc.com.cn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21号长业金座22楼 邮编:730000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监察审计部) 0931-8724092(我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甘肃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931-846519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电话:0931-8854658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3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