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02:01:42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两高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正式明确袭警罪!同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法条对该罪名的正式表述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条并未规定,必须“情节严重”或造成“伤害结果”,才构成犯罪。故,有“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就存在“构成犯罪”的巨大风险,行为动机和结果,不属于需要考虑的范畴。故,袭警极易构成犯罪,对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动手,基本等同于犯罪。这是国家通过刑法对袭警行为划定的新“红线”,应当被广泛知晓和严格遵守。涉案警察对此过于清楚及有意识的加以利用,以及涉案老人对此毫无认识,是成立该起犯罪的最根本原因。
是否只要对执勤警察动手就一定构成袭警罪,毫无脱罪的空间?也并非这么绝对。
2022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公安部共同制定《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袭警情节轻微或者辱骂民警,尚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所以对予袭警,“情节轻微的”,还是应当从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非所有的袭警行为均构成犯罪。丹东袭警案就属于该种情形,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是合适的。采取刑事措施,显然过重了!
该案后期如何处理?认错、撤案,概率并不大。原因有二:1、情节是否轻微是一个主观认定的问题,支持老人的一方缺乏论证该案一定属于情节轻微的绝对论据;2、维护已生效决定,在袭警这件事情上有非常大的正向价值。
怎么办?以情节轻微为由,由检察院作出,不捕不诉,显然是一个更均衡,各方都更容易接受的结果,且有依据。《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袭警案件,应当从严掌握无逮捕必要性、犯罪情节轻微等不捕不诉情形,慎重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
以上,就是严格从纯法律角度对该案能够做出的全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