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10:45:58来源:法律常识
看了河南郑州某楼盘业主与银行有关代表对话的视频,该名代表有可能是律师。
业主问:楼房如果没有封顶,监管账户的钱是否还在监管账户?
银行代表的回答是“不确定。”
但根据这个《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第三项、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商业银行应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且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
如果现在房子还没封顶,监管账户里的资金就被用完了,那按我理解是涉嫌违反了这个规定?
业主继续追问银行是否尽到监管职责,该代表言之凿凿郑州政府有相关的监管资金使用方法,使用细则,详细流程就不跟业主说了,因为说了业主也记不住,但最后一步,监管资金的拨付是由郑州市房管局资金监管科(或处,该代表也没说清楚)同意了,银行才划款,换句话,银行是听招呼干活。该代表的说法似乎把责任推到房管局。
但按照2009年或2021年的《郑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预售人要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需要按照《监管协议》中编制的用款计划,向监管银行提出审核申请。而监管银行应对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勘验,并出具《现场勘验报告》,再交给监管部门核实。所以银行怎么说也是把守第一道关卡的。不能说是听招呼干活。如果没有尽到审核义务,相关人员涉及玩忽职守。
现在银监会重申了实施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希望这次是强有力的无死角的监管,且对于以前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