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6 21:11:45来源:法律常识
原题 :保护货运财物被打伤 公司拒不担责怎么办
南京市浦口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案例
我是一名半挂车司机,主要负责公司的货运业务。2021年4月下旬,我在开展公司业务过程中为了保护运送的钢管免遭盗窃,遭小偷殴打导致右侧肋骨骨折。
受伤后,我需要休息暂时不能工作,但公司不仅拒绝为我申请工伤认定和支付相关赔偿,还拖欠部分工资。我家是低保贫困户,家庭经济情况困难,老婆患有精神障碍疾病,老母亲有慢性病,孩子还在上学,我的收入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目前生活难以为继。
我多次联系公司协商处理,均未解决该问题。苦于难以维权,于是我拨打了南京市浦口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咨询人:半挂车司机李师傅
接到浦口区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转来的李师傅求助信息后,2021年5月21日,我和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共同前往其家中面对面了解情况。根据和李师傅沟通及其提供的证据材料,我认为,其有向所在公司主张工伤赔偿和向小偷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两种权利主张方式。
经进一步了解,我发现李师傅虽然入职,却一直未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于是我告知李师傅需要先走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后再进行工伤认定。
李师傅家庭经济困难且急需用钱,起初,他认为工伤赔偿程序耗时太久,无法解燃眉之急,想直接向小偷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我从保障权益最大化的角度,为其分析了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种权利主张方式的利弊以及小偷和公司的经济情况后,李师傅最终决定主张工伤赔偿。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当场开辟“绿色通道”,为李师傅完成劳动争议的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助其确认劳动关系、追讨未支付的工资和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
由于李师傅所在公司恶意逃避诉讼,工商登记地并未实际经营,浦口仲裁委未能将案件材料送达公司,导致李师傅一直担心公司负责人恶意注销公司进而影响案件办理。
2021年7月20日,我以公司尚处于和李师傅的劳动争议处理阶段为依据,向有关部门提交了限制公司注销的申请并办理了注销预警,防止公司为了恶意逃避责任而被注销,消除了李师傅的顾虑。同时办理了案件的公告手续,通过公告送达避免了案件材料无法送达公司的问题。
解答人:南京市浦口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江苏三省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珮钰
办理结果:2021年11月12日,经浦口仲裁委裁决,确认李师傅与公司自2020年12月8日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并裁决公司支付李师傅工资及未签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合计45000余元。
目前,李师傅正在申请工伤认定。李师傅对援助结果很满意,并送上锦旗以示谢意。
(来源:《法治日报》记者 丁国锋 通讯员 胡晓莉 整理 )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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