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龙湖找律师,新郑龙湖找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12-27 00:20:5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在郑州做批发生意的柴先生向河南商报记者反映,其在2012年通过公开拍卖竞得的一块位于新郑市龙湖镇的土地,在办理产权过户期间,被原土地使用权持有者田某、司某占用并进行房屋建设。如今,在这块柴先生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上,赫然矗立着一栋18层居民楼,且已有不少居民入住。

新郑一地块7年前已被法院拍卖,却被原使用权人建成居民楼出售!该咋办?

案涉土地上所建房屋

10月9日,河南商报记者以看房为由首次拨通了田某的电话,其回复道:“五证不全,正在办理;四千五一平,随时看房。”

事件回顾

法院裁定土地使用权转出

原使用权人仍在土地上施工建房

2012年9月,柴先生通过参加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举行的公开拍卖会,成功竞得了一块位于新郑市龙湖镇的抵押土地的使用权。2012年10月8日,新郑市人民法院以(2011)新执裁字第0856-1号执行裁定书,将这块原登记在田某和司某名下位于新郑市龙湖镇原永发木器厂的土地(面积为1596.21平方米)交付给了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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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新郑市人民法院裁定书

然而,就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期间,柴先生再次来到这块自己依法通过拍卖竞得的土地上,眼前却出现了一个大坑,建筑工人正在挖土、打地基,进行着建筑施工的工作。

“啥?这里要盖楼?我买来的地我咋不知道?”2014年7月,柴先生一纸诉状将强占该土地的田某和司某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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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2月河南国是司法鉴定中心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柴先生于2012年9月5日以拍卖方式取得的1596.21㎡土地,已被田某、司某正在建造的楼房及附属建筑物全部占用。2015年4月16日,新郑市人民法院下达了要求被告田某、司某拆除建筑物,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的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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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决书

案件进展

判决结果已下达,18层居民楼“霸”地而起

原告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可谁知,就在判决结果下达后不到两年,这块近1600平方米的土地上,一栋名叫墒润花园居民楼拔地而起,法院判决要求拆除的楼就这样被“霸道”地建成了。

面对田某等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2015年7月,柴先生向新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依法拆除田某等人在涉案土地上建造的相关建筑物。据柴先生介绍,2018年7月,法院曾因田某拒执,对其进行过逮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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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在新郑市人民法院的调解下,柴先生和田某曾签订过一份和解协议。根据柴先生提供的和解协议显示,田某须分期赔付柴先生377万元,柴先生可将土地过户至田某名下。对此,河南商报记者向田某进行求证,其表示确实签订过该协议。然而,就在过了协议中最后的打款日期后,田某再次毁约,并未收到任何赔款的柴先生也再次陷入绝望。

2019年5月,柴先生向新郑市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协议无效,恢复执行田某排除妨害,拆除案涉土地上加盖的房屋,追究其拒执责任。

土地现状

所建楼房已有居民入住

目前仍在售房,被告坦言五证不全

10月9日,河南商报记者来到位于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原袁张公路)的墒润花园项目,柴先生拍摄于2017年的照片中原位于一楼的墒润花园售楼部所在之处,如今已是一家新开张的面馆。据了解,除1至2层为商铺外,该栋楼其他楼层均为居民楼,雨中仍有不少居民进出,小区院子及楼道里也停有数十辆私家车和电动车。据田某介绍,该栋楼可容纳135户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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墒润花园售楼部 拍摄于2017年(受访者供图)

原售楼部现为一家面馆

10月10日,河南商报记者从新郑市住建局管理科获悉,目前并没有关于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的墒润花园项目的备案。对此,田某本人也坦言,该栋楼目前五证不全。

“因为这块地上建了这栋楼,牵涉到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即该栋楼)的权属问题,我的土地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也一直搁置至今办不下来。”柴先生无奈。

相关回应

法院:“田某(被告)下落不明”

被告:“有时间都可以见面”

那么该案中,田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是否构成拒执罪?

关于此案,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表示:构成拒执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李华阳律师建议,法院应当一方面强制执行;另一方面建议公安机关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以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

新郑市人民法院

而在10月12日,河南商报记者从新郑市人民法院处获悉,关于申请人柴先生申请被执行人田某排除防害纠纷一案,新郑市人民法院将田某拒执材料交至公安局,公安局认为该案不构成拒执罪,向新郑市人民法院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2019年1月,新郑市公安局不予立案理由说明

新郑市人民法院方表示,“现我院正积极与申请人沟通,让其以自诉方式立案。目前,田某下落不明,且该案房产复杂,如强行拆除,会造成更大的不稳定情况发生。”

对此,柴先生不解,“今年1月,我就已经向法院提交过自诉状,为啥到现在还没有进展呢?”

2019年1月,柴先生提交的自诉状(受访者供图)

至于2018年7月,新郑市人民法院是否曾以拒执罪对田某执行过逮捕措施并进行拘留一事,河南商报记者再次求证新郑市人民法院,暂未收到相关回复。

另外,对于新郑市人民法院回应的田某下落不明的情况,10月9日至10月12日期间,河南商报记者曾多次致电田某,其表示身在郑州周边,“你啥时候有时间,都可以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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