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08:16:09来源:法律常识
3月28日晚
在南京六合横梁街道的腾云路上
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撞人事故
明明是电动车撞了人
最终警方却认定
对向行驶的一辆汽车
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该起事故发生在一条农村道路上
当时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
撞倒了两位在路边散步的行人
伤者被送往医院后
民警对事故现场做勘查时
却产生了不少疑问:
当时路面有许多行人散步,
而且天还没有全黑,
李某骑行时应该能看到前方行人。
民警在现场
对李某做了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证明李某并没有饮酒
这时李某也道出了事故发生的原因
原来李某骑行时
遇到了对向车辆开远光灯
影响了他的视线
为了证实李某所说的话
民警随后就对这辆打着远光灯
影响李某视线的车展开了调查
经过大量的走访和排查
直到4月8日
警方才锁定了这辆车
并找到了驾车人赵某
赵某回忆
当天他开车回家
与李某的车反向遇见
赵某表示
因为农村道路灯光不是很强
他在农村道路开车的时候
长期有使用远光灯的习惯
很少在会车的时候变换灯光
4月14日
交警部门对这起事故做出了认定
电动自行车车主李某
对路面情况疏于观察
会车时未确保安全
承担主要责任
开着远光灯的驾车人赵某
夜间会车未按规定使用近光灯
承担次要责任
目前
两位伤者经过治疗已无大碍
民警提醒广大车主
夜间会车时要注意变换灯光
防止因为长期开远光灯
影响对面的行车安全
如果在会车时被对向灯光影响
一定要注意观察路况
来源:江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