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7 06:03:57来源:法律常识
新年伊始,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司法程序帮助农民工兄弟赵某、甄某讨薪成功,让两位受援人切实感受到了法律援助带来的温暖。
受援人赵某、甄某是一同进城务工的老乡,2021年7月在青岛市某工程项目上提供劳务,隶属于张某某的班组。2021年8月份,赵某和甄某负责的工作基本完成,但三万六千余元的劳务费却迟迟没有发放,多次索要后,承包方代表洪某向赵某、甄某签署了欠条并约定于9月中旬付清,逾期未付按3%的利率计算违约金。本以为血汗钱发放有望的赵某、甄某畅想起了领到工资后与家人中秋团圆的场景,但出乎意料的是一直等到九月底还是没有收到对方打款的消息,而且这次更是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所有的通信方式都联系不上。无奈之下,心灰意冷的赵某、甄某决定来到李沧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中心工作人员接到赵某、甄某的援助申请后,考虑到两位系外地来青的务工人员,立即为他们开辟了农民工讨薪维权“绿色通道”,经审查两位申请人符合“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法律援助条件,当场指派山东文斌律师事务所李侃、王磊(实习)律师承办该案。承办律师在接到中心的指派后,当即与两位受援人取得了联系,进一步了解案件具体情况、梳理现有证据、完善证据链条。承办律师经深入了解后得知,2021年8月因对方迟迟没有发放工费两位受援人选择了报警维权,正是这次报警成为了破解本案被告信息不全问题的关键突破口,在律师的帮助下,两位受援人成功调取到出警记录中的洪某的身份信息。在明确被告信息后,承办律师当即为受援人准备了诉状及相关诉讼材料,并通过省高院网站向李沧区人民法院进行网上立案。
立案材料审核通过后,承办律师一方面多次与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沟通,希望该案能尽快进入司法程序,争取能在年前解决。另一方面也积极与对方当事人洪某取得联系,向他讲明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会影响个人征信等法律后果,并希望通过和解的形式帮助受援人尽快讨回劳务费。2021年11月9日,本案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在调解过程中,承办律师结合《民法典》《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欠付价款利息计算方式等方面的条文充分进行释法说理,积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终在承办律师的不懈努力及人民法院的居中调解下,诉前调解阶段双方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1年12月15日前支付赵某、甄某劳务费三万六千余元。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岁末年初是农民工讨薪维权的高发期,李沧区法律援中心聚焦民生保障职能,结合农民工讨薪案件特点,本着“调解优先,能调则调”原则,采取非诉讼手段前置的方式,优先采用调解、和解的矛盾纠纷化解途径,切实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下一步,中心将深入探索农民工维权案件办理新思路、新方法,扎实开展农民工欠薪整治工作,为农民工讨薪维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