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09:24:04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致车损 法官调解促赔偿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责任,双方握手言和。
案情介绍:2021年4月,罗某驾驶小型客车在路上行驶,与钟某的小车尾随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罗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钟某不负责任。事故发生后,钟某为修理其受损的车辆花费维修费5700元、交通费420元,但罗某仅支付4500元,剩余费用拒不支付,无奈之下,钟某将罗某起诉至芦溪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充分阅读案卷,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且案涉争议数额不大,矛盾比较集中,于是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钟某出具了委托维修估价单、维修费发票等相关证据,罗某表示对此无异议,但是希望能够钟某能够减免交通费用。
处理结果:经过法官耐心劝导,释法悉理,双方各退一步,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罗某当场支付钟某剩余维修费1200元,钟某也减免了因此次事故发生的交通费用。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