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09:47:07来源:法律常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详了,可还有部分人心存侥幸,无视交通安全,无视交通法规,更有甚者,屡错还屡犯,上次醉驾还未处理结束,在取保候审期间竟再次醉驾
现场查获
2020年5月11日22时20分左右,上冈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上冈镇兴冈路上冈宾馆门前路段时,在对一辆白色SUV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面色潮红,身上有着些许的酒气。
酒精检测
执勤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驾驶人下车后便开始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达80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的临界值。
抽取血样
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随后又将其带至中队办案区进行调查询问。(后经鉴定,所抽取血样酒精值为82.1mg/100ml)
调查询问
经调查,该车驾驶人名叫肖某,曾持有“C1”驾驶证,在2019年12月18日在上海市嘉定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并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到半年时间,肖某竟再次醉酒驾驶汽车被民警查获。
移交
肖某因涉嫌危险驾驶案在取保候审期间,明知故犯,不思悔改,违反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竟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办案单位将没收其取保候审保证金,还将对其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移交上海嘉定警方之中。
别以为自己酒量好,车技好,就可以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没有人能预料意外何时发生,事故与违法相随,安全与守法同行,别拿自己、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我们上冈交警也将全警上路,实行24小时勤务模式,持续开展“飓风行动”,继续保持对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天候守护道路交通安全,切实把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降到最低
编辑:XX
来源:盐城建湖公安微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