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09:53:06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永州讯 “我轻信网友,贪图高额回报,以为出借银行卡可以轻松赚钱,没想到让自己走上了犯罪道路,如今进了班房,后悔莫及。”9月27日下午,因涉嫌“帮信罪”被永州市新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的宋某说。宋某出借银行卡给他人,被用于犯罪活动,4小时内其银行卡流水近70万元。
9月25日,新田县公安局石羊派出所民警在排查线索时,发现辖区宋某的银行卡曾用于电信诈骗活动,立即将情况报告局领导。局领导指示反电诈大队联合石羊派出所,对此案深入侦查。9月26日,反电诈民警掌握宋某的犯罪事实后,将其抓获。据宋某交代,自己于2020年9月,通过手机社交软件,认识网名叫“杭哥”的网友。在网络交往中,宋某对“杭哥”产生了好感和信任。
“杭哥”得知宋某没有工作时,自称可以帮助宋某在杭州找一份高收入工作。同年12月,“杭哥”为宋某购买了来杭州的飞机票,让宋某乘座飞机来到杭州,热情招待宋某,并吹嘘自己如何赚大钱。“杭哥”让宋某将银行卡借给他使用4小时,承诺给宋某3000元作为回报。宋某禁不住高额回报的诱惑,以为这样“赚钱快”,遂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杭哥”。宋某出借的银行卡被用于帮助电信诈骗团伙转账,在4小时内其银行卡流水近70万元。 宋某也因此得到了“杭哥”支付3000元作为回报。
9月27日,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通讯员乐剑平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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