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代理刑事案件律师哪里找,婚前房产婚后加配偶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时间:2022-12-27 18:55:29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河北沧州的赵先生遇到离婚财产分割一事,感到很烦心。原来赵先生在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取得了房产证。他与妻子结婚后,将该房子的房产证进行变更,增加了妻子的名字。过了一段时间,赵先生与妻子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双方对于这套房子如何分割产生分歧。赵先生想了解的是,自己在婚前所购房子的产权证上增加妻子的名字,离婚时是否要对半分?

解答:

针对赵先生提出的问题,北京市京师(通州)律师事务所韩艳艳律师表示,不要认为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就理应享有该房屋部分产权利益,这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别判断。比如,如果男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女方还贷,婚前部分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中有女方的份额。如果男方在婚前已全款买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房子一般也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事实上,在实际的离婚官司中,法院往往会考虑到女方对于家庭的贡献,照顾女方的权益。前不久,就有一个类似的案例,男方在婚前购房,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后来,双方决定离婚,为了分割财产闹到法院。法院认为,因为男女双方争议房产登记为双方共有,所以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但在具体分割时,需考虑房屋的合同签订情况、购房款支付情况、税费支付情况等案件事实,比较双方对房产来源的贡献大小,结合《婚姻法》规定的“照顾女方权益的原则”等因素,法院酌情确定女方分得约25%的份额,男方分得约75%的份额。

韩艳艳律师介绍,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最好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婚前财产一定要尽量约定明朗,即便是经过公证的协议,还有可能出现特殊原因而撤销,切勿认为“房屋产权证加上名字属于自愿赠与,一律分一半”。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陈荻雁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打官司 刑事案件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找律师可靠吗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