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01:48:48来源:法律常识
大家好,我是李律师。今天给大家说说设立公司的费用及承担的话题。
虽然注册登记成立公司是以挣钱为目的,不过在开始设立公司时,会产生一定的程序费用,这是花钱的问题,那么有哪些费用以及如何承担呢?
通常来说,设立公司能够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由政府主管部门收取的费用,简称政府官费;由注册代理机构收取的服务费用,简称代办佣金;专业环评机构对企业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简称环评费;刻制印鉴及经办人员的费用,简称办公费用。
其中,政府官费不会太多,也就是几百元到一千元之间,甚至有些官方服务还是免费的;代办佣金可以协商,大致会根据需要办理的设立公司手续劳动量或者行情确定,当然,如果由股东自己亲自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那就免去了这笔开支;环评费将会根据投资项目大小、环评工作量确定,也有国家的指导价约束,当然还有协商的方式可以约定环评费的多与少;关于刻制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发票章、合同专用章等等,费用也就几百元;设立公司的经办人员费用,临时租赁办公场地费用,购买办公用品费用等等,多少是因人而异的。
如果公司设立成功,则有关费用将会被纳入到公司开办费用范围内,走公司财务账列支。如果设立公司失败,因为设立公司的必要行为所产生的费用,一般由各位投资人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分担,是比较公平的。
需要提示的一点是,关于设立公司的期间,一般是指签订公司章程(含出资协议)至领取到营业执照期间,这期间的出资人、发起人还不是公司的股东,围绕设立公司的行为还不是正式的公司行为,所以在此期间发生的费用乃至对外债务,如果协商不成而发生纠纷,在司法实践中的处理争议原则,将会比照合伙关系对待,那就意味着全体出资人或发起人对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