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03:30:5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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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浐灞生态区
公布1例核酸阳性人员轨迹
10月9日,西安浐灞生态区发布紧急寻人通告,内容如下:
2022年10月9日,浐灞生态区新增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流调发现其行动轨迹主要涉及下述区域:
该病例2022年10月5日12:45进入欧亚大道旭辉公园大道3号楼,至10月8日24:00被管控。
请与上述时间地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同时致电029-86489361告知相关信息并请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西安浐灞生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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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紧急寻人
10月8日,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发布关于紧急寻找风险人员的公告,内容如下:
2022年10月8日,秦汉新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咸阳市秦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函告秦都区初筛阳性人员,涉及我辖区活动轨迹,具体如下:
10月6日19:09自驾车到秦汉新城周陵街道西兰路道润泾源加油站加油、洗车,期间曾下车与现场人员有短暂交流,约19:35离开加油站。
现对以上活动轨迹中接触的相关人员开展摸排,请10月6日晚上19:00至21:00,在以上同地点及周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居家隔离措施,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联系人:陈州峰 1869198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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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发布新增9例确诊病例
活动轨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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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中市新增9例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的通告
10月8日,汉中市新增9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洋县2例、宁强县7例)。根据洋县、宁强县流调溯源专班初步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未公布的时间段尚未发现有公共场所活动轨迹):
本土确诊病例1:男,47岁,洋县报告,为省外返汉人员。10月4日从省外自驾返汉后,被点对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在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本土确诊病例2:女,46岁,洋县报告,为省外返汉人员。系本土确诊病例1的同行人员,到达后被点对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在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本土确诊病例3:女,55岁,宁强县报告,为省外返汉人员。系10月5日发布确诊病例的同行人员,到达后被点对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在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10月3日
12:06—17:49 西安火车站乘C242次列车(07车厢05C号)到达汉中站。
17:50—18:32 汉中火车站站内转乘。
18:33—18:56 汉中火车站乘G1835次列车(04车厢07D)到达宁强南站。
本土确诊病例4:女,56岁,宁强县报告,为省外返汉人员。系10月5日发布确诊病例的同行人员,到达后被点对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在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10月3日
12:06—17:49 西安火车站乘C242次列车(07车厢05D号)到达汉中站。
17:50—18:32 汉中火车站站内转乘。
18:33—18:56 汉中火车站乘G1835次列车(05车厢02F)到达宁强南站。
本土确诊病例5:男,70岁,宁强县报告,为10月7日发布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在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10月3日
07:00—07:10 宁强县阳平关镇唐渡小学核酸采样点。
10月4日
07:00—07:10 宁强县阳平关镇唐渡小学核酸采样点。
10月5日
07:20—07:25 宁强县阳平关镇唐渡小学核酸采样点。
10:00—18:00 宁强县阳平关镇擂鼓台村1组。
本土确诊病例6:男,59岁,宁强县报告,为10月7日发布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在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10月4日
11:00-18:00 宁强县阳平关镇擂鼓台村1组。
10月5日
07:16-07:26 宁强县阳平关镇唐渡小学核酸采样点。
07:30-17:00 宁强县阳平关镇擂鼓台村1组。
本土确诊病例7:女,52岁,宁强县报告,为10月7日发布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目前在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10月4日
08:10—08:20 宁强县阳平关镇唐渡小学核酸采样点。
10月5日
08:00—08:10宁强县阳平关镇唐渡小学核酸采样点。
08:15—21:00 宁强县阳平关镇擂鼓台村1组。
本土确诊病例8:女,56岁,宁强县报告,为10月7日发布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在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10月5日
18:00—19:07 宁强县阳平关镇擂鼓台村1组。
10月6日
08:00—12:00 宁强县阳平关镇擂鼓台村1组。
本土确诊病例9:男,50岁,宁强县报告,为省外返汉人员。10月5日从省外返汉后,被点对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在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10月5日
22:29—22:34 G5京昆高速宁强服务区加油站。
22:50—23:30 G5京昆高速宁强出口。
请广大市民朋友对照自查,如与以上确诊病例存在时间空间交集,请第一时间向社区、单位或居住的酒店报备,并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市民朋友增强防范意识,戴口罩、少聚集、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宝鸡眉县公布1例初筛阳性人员轨迹
10月8日,宝鸡眉县县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其活动轨迹涉及以下场所:
7:15-7:25时在眉县第三医院门前流动煎饼摊点
13:05-13:15时在眉县渭阳路南段西排秦之哥丸子汤店
13:50-17:10在眉县滨河学府(10号楼)一单元
17:50-19:38在时眉县凤泉路十字老位子串串店
10月4日
7:19-7:45时在霸王河工业园区保利华英核酸采集点
7:58-8:35时在眉县二道巷饮食市场(肖家豆花泡馍、粉蒸肉)
8:40-9:18时在眉县老实人超市
9:20-9:23时在眉县二道巷宇兴超市
14:52-14:57时在眉县六道巷农夫菜园王都肉铺
15:13-15:20时在眉县人民法院对面中石化加油站
15:32-19:30时在眉县霸王河工业园区管委会
19:45-24:00时在眉县金桂苑小区3号楼
10月5日
7:30-9:10时在西宝高速眉县服务区
9:20-9:30时在眉县大桥口小珍珠包子店
9:40-11:00时在西宝高速眉县服务区
11:20-17:30时在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西宝中队(眉县高速路口),14:35时在门口采集核酸
10月6日
9:25时在陈仓区虢镇高速路口
10:00-11:00时在陈仓区虢镇奥迪4S店
11:40-16:00时在眉县金桂苑小区3号楼
16:24-24:00时在西宝高速眉县服务区
10月7日
7:00-7:10时在眉县常兴镇亚亚米皮店
7:30-24:00时在西宝高速眉县服务区
10月8日
6:10-7:30时在西宝高速眉县服务区
请与初筛阳性感染者有同时空接触人员,立即向所在镇街、社区(村组)、单位电话报备,并按要求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存在瞒报、谎报、知情不报,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眉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0917-5541779 0917-5541709
0917-5556371 0917-5541775
0917-5559370 0917-5556423
眉县疾控中心电话:
0917-55459780917-5553701
0917-5553700 0917-5553675
0917-5558072 0917-5553679
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榆林公布一名密接者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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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14时,榆林市榆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协查工单:赵某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薛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赵某现已在榆阳区集中隔离,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现将赵某在以下时段相关场所活动情况通告如下:
10月5日早上10时30分,赵某和妻子肖某驾车(陕K367J5)从肖某娘家甘肃出发,14时到定边县东服务区停车场,赵某下车去卫生间(妻子肖某未下车),其间与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薛某某为同空间接触人员。去完卫生间后夫妻两人在服务区采集核酸,加油站加油(加油期间未下车,付现金),15时40分到横山服务区停车,赵某去卫生间,16时30分到榆林西下高速,经榆补路到榆阳区文化北路榆星广场艺橙酒店入住1318房间,18时28分赵某与妻子肖某步行至榆星广场四楼惠氏粥府就餐,就餐完回房间当天再未外出。
10月6日早上7时30分左右在艺橙酒店吃早点,后返回房间并退房。10时30分赵某和妻子肖某驾车(陕K367J5)到星元医院做核酸,后驾车(陕K367J5)返回到榆星广场三楼青蛙王子(约早上11时40分左右)购物,并在三楼魔行平衡车店购买自行车,后驾车返回马合镇西马合村135号,15时赵某和妻子肖某及家人到马合镇怀子鱼庄就餐,18时30分回家,当日再无外出。
一、请与密切接触者同时段、同空间内存在交集的人员,及时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或榆阳区联防联控办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居)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三、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少流动、不聚集,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特此通告
榆阳区联防联控办:0912-3525064 0912-3525063
榆阳区疾控中心: 0912-8193195
榆林市榆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7日
综合:浐灞生态区 眉县发布 榆阳宣传 微动秦汉 汉中发布
来源: 陕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