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7 13:12:08来源:法律常识
“我作为一名教师,由此事,为家长感到可悲!当我稍微管重了,一出点事,家长就到处告老师。害得我也不敢管重了,我只能说教。警察的说教起作用不?”
陕西被埋15岁少年的父亲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发了一条帖子,上面那句话,是一位老师在贴子下面的留言。
从留言中可以看出一个事实——如今频繁地出现未成年人或者刚成年的孩子,参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事件,其主要原因不能完全怪老师,也不能完全怪学校。
有时很大程度上可能在于家长身上。
因为家长过于溺爱孩子,担心孩子吃苦受累被人欺负,当然更不愿意被老师严加管教,毕竟如今大多数孩子都是家长的心尖肉、掌中宝,自己从来不舍得动手打,怎么可能忍心让老师严加管教呢?
但是古语说得好,棍棒出孝子。
其实如果不能很好地在孩子面前树立威严,让孩子对家长,对老师有敬畏感,那么孩子也不可能对这个社会对法律产生敬畏感。
一个对于法律都没有敬畏感的人可以想象得到,必然是一个无法无天的人。
而一个无法无天的人,注定是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做得出来的,包括敲诈勒索,包括抢劫绑架,甚至故意杀人。
所以说,爱孩子可以,但是溺爱孩子则绝对不是爱孩子,而是害孩子。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所能做的无外乎救人命、还人清白、把冤案昭雪,当然也包括减轻某些人的刑罚。
其实,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点,那就是将刑事法律风险告诉给身边的人,其中包括一些正在上学或者已经逃离校园的未成年人。
毕竟刑事法律风险看似遥远,其实一旦靠近了就会发现这些风险,不仅不遥远,实际上它就在我们的身边,甚至我们的人生随时都会被他们所吞噬。
所以,一个人年幼不懂事,不懂得法律风险,很容易走上错误的道路,因为这个社会充满着诱惑,到处都是风险。
这时候就需要一些了解风险的人,把这些风险告诉给这些没有风险意识的人,以提前躲避这些风险。
这,也就是我本人特别喜欢刑事辩护的原因,最底层的原因。
尽管有风险,但有钱难买我愿意!
这,大概也是刑事律所联盟成立的因素之一,毕竟做刑辩的,大多数都或多或少有那么点孤单英雄的情节。
我曾许下大愿: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不知能不能实现,更不知何时能够实现,但是有愿景,肯定比没有愿景要强。
因为,一代宗师里有句话——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2013年,金亚太律师机构,已经在长丰县设立了一家刑辩专业所,为何要在皖北重镇亳州再设立一家刑辩专业所,其实,原因并不复杂。
因为亳州地处中原地区,全部都是平原,人口密度极大,亳州市三县一区的人口竟然接近600万,多年来,稳居安徽省前三名。
人口多,面积小,结果可想而知——人口密度大,民间纠纷必然会多,进而升级为恶性事件的概率也就增大。
刑事案件必然不会少,2019年仅刑事案件法律援助的就有4200多件,可以想见这是多么庞大的一个群体。
这些人,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律援助,也不是什么指定辩护。
他们更需要的是事前防范,未雨绸缪,才能防患于未然,否则,临时抱佛脚,“佛”肯定会把你一脚踢飞。
如果,作为药都之首的亳州能够拥有一个刑事辩护专业律所,那么就可以开展更大的刑事普法教育,把刑事法律风险意识灌输到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心里,把他们犯罪的想法扼杀在萌芽状态,绝对不能让他们开枝散叶、开花结果,因为结的果必然是苦果。
有人也许会说,搞刑辩的就会表演,只是为了自己出名,哪里会顾及到当事人的死活?
世界那么大,国人那么多,各种人都有,方才合情合理,这样才有多样性,才能让这个世界更有趣。
如果世界上全是诚实守信的好人,一个坏人都没有,那该何等无趣?
同样,如果所有刑辩律师,个个人品爆棚无缺点,人人低调奢华有内涵,之间就不存在任何可比性,如此又如何能衬托那些真正好律师呢?
毕竟红花尚需绿叶衬,好人更需坏人撑。
有爱表演的浮夸律师,才更凸显低调内涵律师的可贵。
刑辩律师,真正有能力的,绝对不是那些夸夸其谈的,而是那些埋头苦干,偶尔抬头看天的人,因为他们认为当事人的口碑更有效,绝对比口若悬河的虚假表演更值得收藏。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金亚太优秀刑辩律师;亚太刑事司法研究所副所长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