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12:00:32来源:法律常识
当有人告诉你,你花点钱找个中介,能帮你找工作,而且是个“铁饭碗”,你会不会动心?如果你信了,可能就被骗了。
谢先生(化名)想找一份“铁饭碗”的工作,母亲李女士(化名)听老乡说有办法牵线。后来经老乡介绍,李女士与某劳务公司取得了联系。
某劳务公司多次劝说李女士,保证会帮谢先生找到满意的工作,还会提供就业培训,以及推荐备用岗位。李女士心动了,便和该公司签订了《就业培训协议书》,并付款21500元。
签订了合同后,儿子谢先生和母亲李女士就耐心等待着某劳务公司的消息,可公司收钱之后就了无音讯。
直到半年后,谢先生还是没有找到“铁饭碗”,李女士发现事情不对劲,于是多次和某劳务公司联系,要求对方给出一个明确的解释,可公司却各种理由搪塞。
李女士无法接受,便上门要求对方退还全部费用。后来,公司退款6000元,剩下的钱又拒绝退还。
儿子工作没找到,钱也没拿回来,李女士不想赔了夫人又折兵,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面对无良公司的做法,谢先生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于是找到了湖南二十一世纪律师事务所,希望律师能帮忙和公司解除合同,让对方退还剩余款项,并按照合同金额赔款违约金。
接到委托后,律师团队第一时间查看了合同,按照合同内容,发现是某劳务公司违约在先。某劳务公司收了服务费后,应该履行帮忙找工作的义务,但是谢先生并没有等来满意的工作,该公司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也规定,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在本案中,某劳务公司违约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谢先生可以向该公司追偿。
经过沟通,某劳务公司不愿意退钱,也不接受私下调解,律师建议谢先生提出诉讼。紧接着,律师迅速整理相关证据资料,拟写起诉状并及时起诉,最终法院判决支持谢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疫情之下,很多行业发展放缓,稳定成为换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不少人为了省事图方便,被天花乱坠的广告吸引,相信“包过”“铁饭碗”这样的承诺,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钱花了,也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
通过中介找工作,一方面要注意甄别中介的资质,另一方面和中介签合同,记得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如果不慎遇到无良中介,要及时保留证据,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在现在瞬息万变的时代,待在舒适区,不进则退,只会被时代淘汰。哪怕是体制内,也会有失业的风险。活到老,学到老,才是我们真正赖以生存的“铁饭碗”,一起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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