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14:50:34来源:法律常识
开封网讯 全媒体记者郭中昱报道 近日,鼓楼区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起劳动争议仲裁案。该法院执行法官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成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迫使其主动履行了33120元执行款,顺利解决了申请人马某补缴社保费用问题。
马某为我市某塑料厂职工,但该塑料厂却一直没有为其办理社会统筹,马某多次与塑料厂协商未果后,向鼓楼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经鼓楼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该塑料厂为马某补办社会统筹,并按标准补缴所欠养老保险33120元。之后,塑料厂并未履行裁定内容。无奈之下,马某向鼓楼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经认真阅卷、走访调查后发现,该塑料厂早已不再生产经营,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将场地出租给多名商户,从中收取房屋租赁费。考虑到塑料厂有了经济来源,申请人的问题将会迎刃而解,执行法官立即找到塑料厂厂长,与其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但其却不予理睬,不愿主动履行。执行法官遂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塑料厂的财产信息。经过详细查找,执行法官成功将塑料厂用来收取租金的银行账户依法予以冻结。该厂厂长得知消息后,急忙联系执行法官履行了33120元执行款。至此,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宁点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负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当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及时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也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本案中,马某就此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作出裁决。开封市某塑料厂未对仲裁受理提出异议,对仲裁裁决书既没有起诉也没有申请撤销,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程序中,面对该厂已停产的困境(出租场地收取租金是其唯一经济来源),执行法官多方努力查询到收取租金的银行账户并依法予以冻结,促成本案顺利执结。执行法官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