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敲诈勒索罪辩护律师,天山区敲诈勒索罪辩护律师团队

时间:2022-09-27 16:43:08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天山网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根据举报线索,依法查处并曝光十五起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经查,相关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制作、复制、发布谣言、淫秽、赌博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信息,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破坏网络生态环境,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相关人员及账号予以查处。

案例一、江西省网民张某、赖某敲诈勒索案

2021年2月26日,网民举报张某、赖某利用互联网冒充女性与新疆博州网民裸聊并对其敲诈勒索,涉案金额共计15.48万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赖某2人予以刑事拘留并处罚金。

案例二、塔城地区网民张某信用卡诈骗案

2021年3月17日,网民举报张某以申请贷款额度为由向受害者索要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并利用受害者相关信息在多个借贷APP进行申贷,涉案金额共计3.74万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三、乌鲁木齐市网民李某、韩某等9人网络诈骗案

2021年3月18日,网民举报李某、韩某等9人通过诱导受害者下载“天虹博彩APP”进行线上博彩投注的方式实施网络诈骗,涉案金额共计10.4万余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韩某等9人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四、四川省网民胡某、兰某等4人网络诈骗案

2021年3月18日,网民举报胡某通过“伊对”APP谎称自己在香港证券公司工作,以“本人在香港,手机信号差”为由,让新疆网民帮忙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平台进行投资,并伙同兰某、王某、郎某冒充“香港证券交易所”平台客服,对新疆伊犁州网民实施网络诈骗,涉案金额共计252.6万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胡某、兰某等4人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五、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网民买某网络诈骗案

2021年3月31日,网民举报买某利用互联网散布办理乌鲁木齐某高校录取通知书的虚假信息,对博州、和田、喀什等多地网民实施网络诈骗,涉案金额共计9万余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买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六、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网民阿某网络诈骗案

2021年5月10日,网民举报阿某利用互联网以收取佳能单反相机代购费用为由实施网络诈骗,涉案金额共计9580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阿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七、福建省网民郑某网络诈骗案

2021年5月17日,网民举报郑某利用互联网冒充刷单投资APP客服对新疆阿克苏地区网民实施诈骗。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郑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八、喀什地区网民马某网络诈骗案

2021年6月3日,网民举报马某利用互联网以购买摩托车为由实施网络诈骗,涉案金额共计1.4万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九、乌鲁木齐市网民来某非法组织卖血案

2021年6月6日,网民举报来某利用互联网非法组织卖血,涉案金额共计7000余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来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十、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网民阿某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

2021年7月3日,网民举报网民阿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贩卖、传播淫秽色情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阿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十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网民依某参与网络赌博案

2021年5月12日,网民举报依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下载赌博软件参与网络赌博活动。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依某采取行政处罚。

案例十二、乌鲁木齐市网民杨某散布谣言案

2021年6月30日,网民举报杨某利用短视频平台散布安全生产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采取行政拘留。

案例十三、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网民岳某散布谣言案

2021年8月2日,网民举报岳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编造散布“伊宁市下午封城、抓紧时间储备各种物资”等涉疫情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岳某采取行政拘留。

案例十四、“佰年有机葡萄酒”微信公众号发布违规信息案

2021年7月1日,网民举报“佰年有机葡萄酒”微信公众号借重大节庆活动发布违规广告信息,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网信部门依法对该微信公众号主办人进行了约谈,并责令限期改正。

案例十五、“football”微信公众号发布违规信息案

2021年7月6日,网民举报“football”微信公众号发布低俗媚俗等信息,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网信部门依法对该微信公众号主办人进行了约谈,并责令限期改正。

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各网站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办网,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广大自媒体和网民要依法用网、文明上网,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生态、清朗网络空间。欢迎广大网民据实举报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予以奖励。

举报方式:

网址:http:xjwljb.com电话:0991-2384777

邮箱:jbzx@cax.gov.cn 微博:新疆网络举报

微信公众号:新疆网络举报

报警举报电话:110

短信报警号码:12110

网站监督电话:0991-2384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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