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07:56:47来源:法律常识
吹响“奋力迈入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的攻坚号角,惠州检察机关将“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成果成效的硬指标。2021年以来,惠州检察机关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方面找到最大公约数,形成最大“咬合力”,不断提升司法为民办案质效,优化检察公共服务。
疫情给企业造成哪些困难和问题,“检察活动日”增强企业家的信心、提升司法公信力;因案致贫家庭、涉罪未成年人需要哪些帮扶,检察官主动履职,救急解困;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为守护人民美好生活构筑起牢固的法治屏障……一件件、一桩桩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案件展现惠州检察担当,成为惠州检察机关践行为民初心的生动实践。
动力 忠诚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21年9月,由惠州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广东省首件“自洗钱”案件开庭审理,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支持检察机关的指控,认可被告人张某强、张某兰在检察机关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当庭作出宣判。二被告人服判,当庭表示不上诉。
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惠州检察机关强力推进反洗钱工作的一个缩影,也是自觉践行能动司法的生动注脚,相关做法得到上级检察机关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发展是最大的民生,经济发展是改善民生的前提和基础。去年以来,惠州检察机关精准对接创新驱动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目标任务,忠诚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中,惠州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认识,以维护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立足自身检察办案职能,去年以来共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案件73件151人,起诉74件140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30件54人,起诉30件62人。同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服务“六稳”“六保”,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与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邀请企业家开展“检察活动日”,增强企业家的信心,提升司法公信力。
为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惠州检察机关开展“护航民企发展”活动,深入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疫情对企业带来的影响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倾听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活动开展以来,先后举办普法专题讲座5场,参加讲座的民营企业代表近百人,对《民法典》中关于民营企业公司权益、股东权益、员工权益保障做了讲解,通过典型案例讲述、发放《民法典》、现场交流互动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并与商会建立了定期通报与长期合作机制,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外,去年惠州检察机关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活动,为非公企业打造“绿色通道”,并严格执行“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或办理过程答复”制度,办结148件控告申诉案件;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两个阶段共排查出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66件,均已清理完毕。
情力 暖心帮扶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感谢惠州检察机关对我家给予的救助,我非常感激……”去年,救助申请人王某华及其儿子将一面写有“扶危济困彰正义,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郑重递到惠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宇手中,由衷感谢检察机关为这个因案致贫的家庭送来了温暖。
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对遭受犯罪侵害、民事侵权却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去年以来,惠州检察机关主动履职,进一步畅通工作流程,加强受理审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4件155人,已办结63件154人,发放救助金近237.4万元。
惠州检察机关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还注重以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重点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如获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申请法律援助,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主动到惠东县法律援助处与法律援助律师沟通联系,及时向当事人征求意见,经依法审查后,向人民法院发出44份《支持起诉书》,38件被采纳,促成当事人依法达成调解协议或出庭支持农民工应诉获法院判决支持,还有1件促成被告在开庭前一天将所欠薪资1.3万元全部付清。
如果说,司法救助因案致贫家庭、支持起诉维护农民工权益就像严冬中的暖阳,为群众送去希望的种子,那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则如同春天的细雨,悄声滋润青少年的心田。
为着力提升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效果,惠州两级检察机关引入了惠州市智慧未检精准帮教云服务平台,与惠州市惠民社工组织合作,招募了16名司法社工,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成功重回正常轨道。去年,惠州市社会调查适用率达82.31%、帮教率达227.99%、社会力量参与率达195.99%。去年8月,惠阳区人民检察院还与辖区内的2家企业达成观护帮教合意,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目前,已有4名涉罪未成年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到基地相关企业工作。
为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惠州检察机关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主动作为,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助推教育、公安、文化执法、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同时,积极推动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机制落地落实,并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惠州推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不断深化,截至去年底,惠州检察机关共有7名检察长、92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同时,惠州两级检察机关共开展了80余场“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例如,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卫聪主讲了《防范校园欺凌,护“未”健康成长》法治课;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未”你而来》MV歌曲,开通了《“未”爱留声机》喜马拉雅普法栏目;惠东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到偏远地区学校盐州中学、安墩石塘学校2所学校开展防校园欺凌普法活动;龙门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民政局联合为全县约200名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开展业务培训班;大亚湾区人民检察院走进大亚湾宝明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法育未来,湾检同行”之送法进企业法律宣传活动等。
合力 重拳出击捍卫公共安全与利益
去年4月起,惠州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一批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件,该案由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时任副院长陈密与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顺恒分别担任审判长和公益诉讼起诉人,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1500余万元的惩罚性赔偿,属全省首例。
食药安全底线不容触碰。该案的办理,成功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震慑警示作用,侵害人面临惩罚性赔偿,真正做到“惩罚痛到不敢再犯”。
公益诉讼每一桩案件都与民生息息相关。自2020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以来,惠州检察机关围绕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包括水污染、固体废物、尾矿污染、野生动物保护、线上线下销售不安全食品、保健食品、伪劣农产品7个方面问题),通过上下联动开展水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固体废物整治、耕地林地保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护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小专项”来充实和实现“大专项”的监督成效。
经过一年的努力,惠州检察机关集中力量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主要涉及水体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野生动物保护、农贸市场、网络食品安全等领域。截至目前,共发现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线索667条,立案563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5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3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均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在具体工作中,惠州检察机关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动与政府主管领导沟通,听取行政机关意见。除提出检察建议外,两级检察机关还灵活运用听证、磋商、圆桌会议等办案方式来办理行政部门遇到阻力或者需要多个行政部门协同解决的复杂案件。如在东江流域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经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统筹协调,督促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等多个职能部门合力开展饮用水源污染综合治理,并取得了最大化的公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