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09:20:38来源:法律常识
沈阳网、沈报融媒讯(记者崔严 通讯员严怡娜)6月11日,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司法厅联合召开的全省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辽宁高院与省司法厅完善4项机制,大力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工作。
据了解,年初辽宁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沈阳、大连、鞍山、本溪、锦州、营口等6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
为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试点法院将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围绕沟通协调会商、业务指导培训、经费保障承担、宣传引导推广等4个方面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以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分管领导和律师协会会长为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至2次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解决实际问题;各试点法院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定期开展律师执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培训,提升律师调解能力;驻院律师调解费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渠道解决,法院提供办公设备,加强调解律师人身安全防护;借助媒体和法院官方自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律师调解优势,提升公众认知度,努力营造社会关注、支持律师开展调解工作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