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10:09:05来源:法律常识
新京报讯(记者刘欢)11月4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因委托生产的紫云英蜂蜜不合格,华润万家有限公司被罚款5.5万元。
公告显示,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检测机构抽检的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东晓南店销售的、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委托兰溪市鸿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紫云英蜂蜜”(2021/12/27,500克/瓶,),检出嗜渗酵母计数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嗜渗酵母对蜂蜜品质影响较大,是导致蜂蜜发酵的重要原因。《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嗜渗酵母计数应不超过200CFU/g。在蜂蜜生产加工过程中,嗜渗酵母主要来源于蜜蜂采集蜂蜜过程和原蜜采集后加工生产过程。采集过程污染源自花粉、蜜蜂消化道、蜜蜂采集中遇到的空气、灰尘以及花蜜中含有的包括嗜渗酵母在内的各种微生物,生产过程污染来源于操作人员、设备和容器等的污染。在蜂蜜水分含量较高且温度适宜时嗜渗酵母可大量繁殖并发酵产生气泡,影响蜂蜜的口味。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称,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决定没收华润万家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200.84元,罚款5.5万元。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