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13:35:38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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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30日,原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对医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打击“医闹”的同时,各地相继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矛盾的解决方式由“闹”变成了“调”。今年,在打击“医闹”文件出台10周年之际,《都市现场》记者走进了吉安市医调委,看看他们是如何妥善化解一起医疗纠纷的。
患方家属 甘先生:对于我们患方来讲,我希望能够争取一个最高、最大的赔偿金,毕竟事情也这么久了,人死不能复生,看看这里能不能帮助一下。
医方代表 周先生:我们尊重司法鉴定书的意见,也没有提出其他的比如说复核,我们也是考虑到能够尽早尽快、合情合理地去把这个纠纷解决,所以我们没去提这个问题。对于我们的意见,如果是在10%以下,我们还觉得比较合理。
4月29日,记者在吉安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看到,医患双方正在对一名死者的赔偿问题激烈交锋。死者姓甘,今年56岁,2月14日因为胃部疼痛到吉安市一家医院就诊,在输液的过程中不幸身亡。家属认为,医院存在漏诊和误诊的情况。医院则认为,患者死于突发性疾病,自身没有过错。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认为,虽然甘某是死于突发性疾病,但是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轻微过错,建议承担10%-20%的责任。鉴定报告出来后,医患双方都认同报告,不过对于这10%到20%之间的浮动空间,双方争论不休。
吉安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万春旭:按照我们的大概率判断,到了法院一般都是按折中的比例判决,所以我们建议医患双方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尽快地把这个问题解决好,所以我建议按照15%来折中。
经过和双方单独沟通,耐心做思想工作,双方咨询律师后,也认为这是比较公平合理的方案。最终都接受了折中的建议,并于5月7日签定了调解书。
患方家属 甘先生:这个事终于了结,不影响我们后续的正常生活。这个事能进行这么快,主要是万主任在这里推动了这个事。
医方代表 周先生: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平台,在双方有矛盾的情况下,有一个第三方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既维护了医方的利益又维护了患方的利益,这样对双方来讲,一个有力的化解,可以缓和双方的关系。
吉安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万春旭表示,在进行调解前,他已经查看多起类似案例的法院判决书;而参考法院判决书,也是他这些年能够屡次成功调解的一大法宝。
吉安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万春旭:我在调解过程中,作为说服医患双方的一个依据,根据案子的具体情况,有些可能是患方有异议,我们拿判决给他看一看,有些可能是医方有疑惑,我们也可以把法院的判决书拿给他看。
除了以案比案,还要将心比心,让双方能够感受到调解方并没有偏袒谁,而且能够站在自身的角度看问题。
吉安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万春旭:首先,要平息家属的心情,因为家属出了这个事心情比较急躁,我们要理解家属;第二,我们要尽快通知医方,把这个事情尽快来处理,不要总拖着别人;第三,我们还要考虑换位思考。
除此之外,吉安市医调委还聘请了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充实调解队伍,以便遇到专业的问题有专业人士来解答,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化解了医闹风险。
吉安市司法局副局长 彭为涛:10年来,共调解医疗纠纷559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07%,赔偿总额达到3600多万元,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诉讼成本,为社会节省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为平安吉安、法治吉安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