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9 15:41:22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月18日讯 (通讯员 曲黎辉)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和谐是最优的环境。烟台市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探索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形成多元共治的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格局,七成以上的劳动争议阻断在诉讼程序之外,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总量近两年也稳中有降,依法维护了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夯实基层调解第一线,“双调对接”实现镇街调解共治共享
围绕破解乡镇(街道)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基础较薄弱的困境,人社、司法部门联合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共享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人员互聘、程序衔接、信息互通。搭建双调对接平台,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的劳动人事争议服务窗口,强化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功能。探索实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办公,成立调解品牌工作室。推行人员共享互聘,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可择优互相选聘调解员。加强业务联动,密切“双调”与仲裁程序衔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司法确认,也可申请仲裁审查确认。
开辟专业调解新渠道,“联合调解”实现纠纷化解事半功倍
针对传统调解组织专业化水平不高和公信力不足的问题,首创建立由政府部门主导、整合部门优势资源、引入社会专业力量的联合调解工作模式,在成员单位设立联合调解工作站,搭建更加专业、中立、高效的争议化解渠道。秉承“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理念,选聘28名法学专家、律师、工会干部等专业人员为特邀调解员,依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委托开展调解工作,全程由仲裁机构指导,与成员单位双向监管。因调解队伍专业、调裁衔接畅通、调解程序规范、调解方式灵活,基础保障有力,联合调解成效显著。工作机制建立至今已处理争议42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67%。烟台市“专家号”联合调解模式入选人社部首批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十大特色做法,在全国范围推广。
守好仲裁调解主战场,“重调慎裁”实现劳资权益双向维护
对进入仲裁程序的争议案件,始终坚持“重调慎裁”的工作思路,秉承兼顾企业发展和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双维护”原则,通过平和化解争议力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利共赢。不断丰富调解方法和技巧,将调解贯穿庭前、庭审、庭后的案件处理全过程。充分行使释明权,结合案件事实向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理性评估风险,降低不合理预期。灵活适用部分调解,对于双方争议不大、能达成调解协议的部分事项,先行出具调解书。规范调解程序,实行调解笔录,调解过程留痕。倡导约定违约条款,敦促调解协议如约履行。近年来,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阶段的调解率始终保持在68%以上。
推行仲裁服务再延伸,“仲裁建议”实现争议隐患靶向治理
针对争议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提高仲裁工作能动性,将仲裁建议作为柔性化解劳资纠纷的重要切入点和有效方法,以非强制形式书面指出争议隐患、讲明法律规定、给出解决方案,防止类案再发生。坚持仲裁建议应出尽出,调解仲裁过程发现问题必建言。实行双向甚至多向建议,既指导用人单位完善管理、规范用工,又引导劳动者提高法治意识、理性维权。实行仲裁建议书公开,公开发布具有典型意义建议书,扩大借鉴效应,起到“建议一案,指导一片”的效果。建立案后回访机制,践行一线工作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跟踪仲裁建议落实情况,并及时给予专业指导,确保仲裁建议的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