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14:05:52来源:法律常识
天冷了,路滑了,加上每天早高峰、晚高峰的车水马龙,上班族们路上一不留神就会滑倒。那么上下班途中的滑倒能算工伤吗?
昨天,记者看到了国家人社部的一份解释,不是所有上下班途中滑倒摔伤都能算工伤。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不少网友表示不解,认为上班途中滑倒,还不是因为要上班,怎么能不算工伤呢?记者针对大家关心的话题,进行了深入采访。
认定工伤需满足三个条件
为何上下班途中滑倒不能算工伤?人社部解释说,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首先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换句话说,如果劳动者因为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是滑到,如果是环卫工人在清扫积雪过程中因雪天路滑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人社部明确,像这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为啥有的算,有的不算?
都是为了工作,都是自己滑倒,为啥有的算,有的不算?不少市民表示不理解。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10多位市民发现,他们对这方面的规定并不是太清楚,有的认为应该算工伤,有的认为不应算工伤。
“我觉得只要是上下班途中摔倒,不管是别人撞的,还是自己摔的,都应该算。”市民蔡先生表示,要不是因为上下班,当事人很可能就不会经过出事地点,所以单位应该负责,应该算工伤。
“好像有规定,上下班途中只有交通事故才能算工伤?”刘女士似乎对法律规定有所了解,她告诉记者,自己也有亲戚下夜班摔倒了,结果没能认定,但表示自己也不理解。
市人社局明确了几种情形
带着疑问,记者特别咨询了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关于人社部的解释,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工伤保险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很明确,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被认定工伤。
怎样界定上下班途中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面几种情形都可以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也就是说,在上班途中送孩子上学,下班途中顺便买菜,如果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广大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应当及时报警处理,有了交警部门固定事故事实,划分事故责任,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工伤保险权益。
发生工伤后要及时申报
记者从市人社局工伤处拿到了一组数据,截至11月底,全市认定工伤4500余件,其中,因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大约占20%。
根据有关规定,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天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一年内申请。业内人士建议,为了更好的查明事实,固定证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单位和职工个人都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进行工伤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经鉴定符合相应伤残等级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等待遇。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上述所有工伤待遇都要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
A.算工伤
下班后去买菜被撞
徐女士每天晚上下班都会顺道去菜场买菜,当她走出菜场时,被一辆电瓶车撞翻在地,经交警认定,对方为主要责任。
【解读】徐女士下班回家的路上,顺路买菜属于“合理路线”。上下班途中,像接送孩子、顺路买菜等都可视为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是可以认定工伤的。
B.不算工伤
1.喝酒后摔伤,不算工伤
杨先生外出谈业务,合作方极力邀请他留下吃饭,盛情难却,便留下来喝酒,庆祝双方成功合作。回家路上,杨先生因为醉酒不慎摔伤,这算工伤吗?
【解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醉酒导致伤亡的不能认定或视为工伤。这就意味着因醉酒而发生的事故或因饮酒过量导致的突发疾病死亡都不能算作工伤。另外,因吸毒、犯罪、自残或者自杀导致的事故伤害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2.下班途中被狗咬,不算工伤
王女士下班途中被狗咬伤,医药费花了好几百,公司以种种理由不予报销,这算工伤吗?
【解读】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能认定工伤,因此不能算为工伤,伤者只能找狗主人要求赔偿医药费,通过民事途径解决维护自身的权益。
记者 田文荟
编辑 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