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8 01:00:05来源:法律常识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田城 通讯员原子、蒋昊)今年3月5日,一场交通事故,货车司机尿检被查出疑似吸毒生理特征。咸宁警方顺藤摸瓜牵出案中案,原来司机就因为在路边面馆吃了一碗面,导致了事故发生。
11月10日9时30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益诉讼起诉人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毛某某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一案在这里开庭。
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毛某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被告毛某某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法院指定的账户支付十倍赔偿金12000元。
至此,由咸宁中院办理的咸宁市首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槌落定。
咸宁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通讯员 蒋昊 摄
据查实,现年38岁的毛某某在横沟经营着一家牛肉骨汤面馆,为附近群众及过路的司机提供餐饮服务。公安民警在毛某某的面馆中搜出了罂粟壳5颗(汤底中2颗、卧室内3颗)。经过对汤底的检测显示,毛某某生产的汤底中含有罂粟碱、那可丁成分。
面对检测结果,毛某某承认他分别在今年3月3日和3月5日向汤底中各添加罂粟壳2颗,汤底每两日更换一次,3月3日至3月5日,面馆汤粉(面)的销售额合计约为1200元。并称罂粟壳加入牛肉汤底中可增加“鲜味”。
3月5日当天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发生在该市巨宁停车场,两辆大货车相撞。
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甘棠派出所接警后赶往现场将事故双方当事人带至所内调查处理。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当事人中的邵某某与陈某某吐词不清,行迹诡异,便对其进行尿液检测,经检测结果呈阳性。
自己从来没吸过毒,尿液怎么会呈阳性?邵某某和陈某某百思不得其解。
经过一番回忆,邵某某想起他们曾在横沟某面馆吃了一碗牛肉粉,巧合的是,只有吃了牛肉粉的邵某某、陈某某检查结果呈阳性,而没有吃过牛肉粉的成某某是阴性。
这一线索引起民警高度重视,立即前往邵某某所说的面馆调查,遂牵出面馆经营者毛某某。
作为公益诉讼人,咸宁检方表示,罂粟壳是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罂粟壳中的生物碱成分,具有潜在的使人上瘾以及危害健康的可能,对绝大多数从未接触过毒品,尤其是对毒品有高度敏感性的人而言,能使人体产生快感,对心脏、神经系统等有一定的毒害。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
目前,毛某某已认罪并表示接受处罚。
来源: 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