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17:08:22来源:法律常识
我们做律师的日常使用的合同文本,应当是当地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提供的合同范本,由律师所统一采用。这种合同文本对于律师所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比较均衡。可是现实中律师所为了自己的利益,对此文本进行了阉割,权利义务关系有些失衡。
有些律师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以自己的名字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这是违法的行为。
律师所与客户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条款地完备就会减少出现纠纷的机会。正是由于委托代理合同文本订立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完备才会诱导出现纠纷。
这部分要表述律师收费的基础价,比例价的计算方法。合计得出收费总额。
律师所与委托人之间将每个阶段解除合同,应当支付多少费用,写清楚,双方都有个明确的预期。能够有利防止双方发生纠纷;即使发生纠纷也很好处理。
有的委托人不守诚信,为了自己的不当利益,采用恶意投诉的方式来达到非法目的。
委托代理合同应当约定,恶意投诉的损害赔偿金额。如果恶意投诉,被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确定律师及律师所没有过错,投诉人应当承担赔偿律师所名誉损害五万元,对律师承担名誉损害五千元。
首先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完备的委托代理合同文本,将各方权利义务关系,订立的全面、细致、均衡;
其次要审核律师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情况,防止风险的发生。让客户充分了解合同约定的事项的内容。不能放任律师随意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最后是要切实关注合同的履行情况,预防纠纷发生,当出现纠纷的苗头,及时化解纠纷,防止纠纷的扩大。原则上要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当律师有违法乱纪的行为时,要勇于挥泪斩马谡!
有的律师被客户投诉了,律师所为了减少麻烦,就逼着律师退费来解决纠纷。我认为这样的做法可能损害了律师的合法权益。律师事务所首先要分析判断律师在工作中是否有失职的行为?如果有失职的行为,律师所及律师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律师所应当找出管理的漏洞,予以改正。律师所应当欢迎正常的投入行为。如果律师在工作中没有过失行为,对于客户的恶意投诉,律师所应当坚决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绝对不能用损害律师的合法权益的方式来息事宁人。如果这才这样了,下次会有更多的人来无中生有投诉你!这将严重损害律师事务所的声誉。
律师事务所要教育本所律师不能为了承揽案件,而动员其他人胡乱投诉其他律师。对于律师要求要严格遵守律师法、司法部制定的执业规范及律师协会指制定的执业规范。
如果发现其他律师所有些律师存在违背执业规范的行为对本所造成损害,要及时向司法局反映,要求对相关律师进行处罚,以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