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19:36:39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丨赵润众
疫情之下的一切焦虑其实更多地源于对当下和近期不确定性的摇摆,试想如果站在2030年再去看2020-2022这三年,应当又有一批抓住机遇的卓越组织和个体脱颖而出。这种变化正在通过一系列信号展现出未来发展的趋势。本文中,笔者将从人民律师、职前教育、企业合规、疫情指导这四个关键词和大家分享一些趋势观察。
01
人民律师:
未来十年对于律师的至高评价
2021年10月,全国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提出要始终站稳“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根本立场,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根本定位。继“人民法官”“人民教师”等称谓之后,“人民律师”第一次出现在官方话语体系中,从社会律师、公司律师、政府律师等分类中有了新的含义。
人民律师可能是在未来顶层律师制度设计和评级中对于这个行业的至高评价。中国律师制度发展40余年,我将其分为三个红利期:
从1980年代到2000年代,中国的金融和房地产市场开启,所有的“红圈所”产生于这近20年的发展机遇中;
从2000年代到2010年代,这十年是中国互联网公司发展及企业出海的黄金期,大量的精专律所在这其间诞生;
从2010年代到2020年代,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让律所的组织管理方式发生了量变,千人、万人律所有了规模化发展的土壤。
而站在2022年的这个时间点,未来“人民律师”可能才是面向市场的金字招牌。“以人民为中心”,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在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经济格局下有着非常特殊的意义。在这样的评价标准下,更多标志性的民商事业务将会更加得到行业关注。
02
职前教育:
未来律师应该具备怎样的能力画像
2021年12月22日发布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将建立实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作为重要制度规划;2022年2月2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发布《关于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将职前教育要求变成更加细致的落地政策。
在每年执业律师人数以近五万人的速度在增长时,怎样系好第一颗扣子对于法律服务的质量格外重要。一方面,在法律资格考试中,我们发现《民法典》修改后,热点的“保理合同”、抵押制度的“超级优先权”没有怎么考,反倒是民事中的租赁合同、侵权中的高空抛物等变成了考点出现。从考试指挥棒上来看,更加关注社会公众的民事权益成为这几年可见的方向。这其实也是未来“人民律师”可能需要关注的业务类型。
另一方面,在律师的培养过程中,在“师徒制”和“一体化”之外,其实还有一个更为现实的律师成长状态——在很多律所体系中,律师一过实习期其实就已经“独立”了,往往没有形成如法学院一样的“共同知识”,但是在实务中又遇到一个个具体的问题,这样的状态下,可能会遇到用客户案子练手的局面。而这并不利于优质服务质量的把控。未来基于如何做好某一类具体的律师实务、怎样评价这种服务质量,可能会形成一个行业标准,而这种标准的形成会让律师的成长更加具有参考锚点。从资格考试到职前教育,这反映了国家对于未来律师的执业期许。
基于这样的画像,实务方面的能力训练将会更加重要。而在学习过程中,根据观察会发现,实务学习往往会进入三个状态,第一个状态是手到心不到,这种技能积累往往来自于时间,但是往往又很难抽象出可以传授的知识,形成有效精进;第二个状态是心到手不到,拥有理论的内功,但是实践过程中下手还是有距离;第三个状态是心到手到,不仅能够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还能精准地把技能落实到业务中。疫情阶段是学习的好机会,尤其是对于一些大家往往容易忽视的基础业务,这将是国家对于未来律师的基础要求,更加注意对于基础实务能力的学习塑造,意味着为后疫情阶段业务爆发作充分准备。
03
合规+:
未来律师常法业务的蓝海
为了促使刑事涉案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做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警示潜在违规企业守法经营,企业合规改革由上到下开始在全国推广。2020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试点刑事合规,第一批试点选在6家基层检察院进行;2021年3月开始,第二批试点进一步覆盖了381个检察院;2021年6月,最高检、司法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对企业合规制度进行完善;2022年是法治央企建设的“合规管理强化年”。这些信息都在印证:合规在政策上越来越受重视。
法律仅仅是事后解决纠纷的手段吗?法律能否在事前为组织创造价值?其实在政府招商引资中,除了财税方面的优惠,成立地域性“中央法务区”也已经成为地方政府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制度设计。而企业合规政策的普及,慢慢会让法律也成为企业在经营中的核心竞争力,将企业合规做好会让企业发展享受到相应的“政策红利”。这种制度设计让法律从“事后补救”过渡到“事前影响”,对于刑事律师来说,更是找到了一个发展常法业务的崭新业务蓝海。
金融和法律是可以横向纵向穿透所有行业的基础设施。从横向看,所有行业的经营实体都要和钱打交道,所有的企业从注册那一瞬间开始其实就已经变成了法律规制下的商事主体;从纵向看,钱是种类物,企业需要的更多是钱的多少、急缓,而法律在和企业结合的时候,单纯法条在适用中则不能硬套,而是需要根据企业所在的行业、发展阶段、外部监管环境来进行设计,不仅仅需要对法律本身的理解更加专业,更要站在企业具体的经营视角来思考问题。在企业合规业务初期,面对多元的业务需求,企业合规业务会促进律师之间的业务合作,成为协作新组织发生的土壤,共同为客户提供合身的法律服务。
04
疫情指导:
从后往前看,审判的指引也是客户的痛点
春江水暖,对于经济的冷热,参与比赛的运动员最敏感,而对于大势的走向,往往裁判员最为清晰。所以当经济出现波动的时候,法院往往会通过会议纪要和指导意见的形式对前端的潜在纠纷进行指导。2019年发布的《九民纪要》其实是对过去十年民商事审判的重点问题进行的一轮集中总结,其当时的大背景是“三去一降一补”(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在这样的基础上,法院对于争议解决进行方向性指引。而从2020年开始,针对新冠疫情,全国各级法院通过指导意见、问答的形式作出了一系列的方向调整(其中,宁波律协民商专业委员会编纂的《全国法院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商事案件司法指导意见》非常全面),其中关于合同效力、破产管理人、劳动争议、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劳动争议等在意见中都有相关规定。
对于律师来说,面对同一个文件,大概会有不同阶段的反应。第一个阶段是用专业的眼光看见法律,主要看到的是法条背后的法理和解决机理;第二个阶段是看见用户,在这些文字的背后看到的是客户潜在的需求和法院裁判的方向;第三个阶段是看见组织,即看见用户背后的组织,看到公司运营的风险;第四个阶段是看见行业,即从法院的文件中看到整个宏观经济波动下的挑战和业务机遇。
在未来经济的特殊状态中,除了法典和司法解释,这样的会议纪要和指导意见、指导案例可能会成为司法机关灵活处理经济波动下企业纠纷的常规动作,这些从争议裁判端发起的方向指引对于事前指引企业运营具有重要意义。而怎样将法律语言转化成企业运营语言,这里面具有巨大的律师业务机遇。
来源丨无讼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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