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30 22:28:17来源:法律常识
2月6日,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接到南京市检察院打来的电话……
你好,请问是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案管部门吗?
是的,请问您是?
这里是南京市检察院案管部门,现有一个异地阅卷申请需要你们审核处理。
好的!
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江苏各地交通管制措施持续升级,由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承办的一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当前无法到扬州进行阅卷,特向南京市检察院提出异地阅卷申请。
南京市院提出异地阅卷申请
南京市检察院首先查验该律师的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材料是否真实、有效、齐备,确认符合要求后,将律师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通过检察机关内网邮箱向邗江区检察院发出阅卷申请。
受理阅卷申请
邗江区检察院收到阅卷申请并复验申请材料后,立即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导出带有水印密码的电子卷宗。
部门负责人复核
邗江区检察院通过内网邮件系统将电子卷宗传输给南京市检察院。南京市检察院再将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现场交给律师,并要求律师尽快将纸质证明材料邮寄给邗江区检察院。
电子卷宗传输
就这样,通过电话沟通和内网邮件传输,在疫情期间南京与扬州两地检察机关案管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应对特殊时期的律师阅卷困难,完成了一次特殊时期的异地阅卷。
“疫情让区域之间相对隔离,但是检察机关无缝衔接,让律师不白跑,阅卷不阻隔!”提出申请的律师有感而发。
来源:扬州检察
编辑:胡锡芸